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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发挥“三个作用” 努力提升提案办理协商水平
发布日期:2019-10-14 14:38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着力发挥“三个作用”

努力提升提案办理协商水平

 

蒋兆所

 

提案办理协商作为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政协组织及有关方面为增进共识,推动提案办理开展的重要协商活动。协商是手段,办理是目的。如何建立知情明政、联系沟通、跟踪督查的有效机制,使协商更加充分,办理更加有效,我们必须找准着力点,切实发挥好“三个作用”,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协商的水平。

一、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着力提升提案质量,为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夯实基础

政协委员是提案的提出者,也是提案办理协商的主体之一。能不能提出高质量的提案,不仅体现政协委员本身的履职水平,也关系着提案办理的成效。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质量优先,多点发力,积极引导委员提高提案撰写质量。一是着力提高委员的理论素养。通过组织委员参加履职能力提升研修班学习、专题讲座和学习报告会,对委员进行政协理论辅导和履职能力培训。二是不断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要更好地发挥一站一微一刊线上线下宣传平台的作用,向委员推送政协文件、理论研究、工作动态等信息,为委员撰写有质量的提案创造条件。三是努力提高选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定期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切口小、关联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编写征集提纲,帮助委员找准履职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协助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四是充分调动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要把开展调研作为提出高质量提案的根本途径,切实做到“不调研不提案”。同时,通过表彰优秀提案和点评精品提案,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的水平。

二、注重发挥提案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建立走访、通报、跟踪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大提案督办协商力度

提案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提、立、办、督”等环节都需要进行广泛、充分的协商。在提案督办过程中加强协商,能够充分体现协商民主的优势,彰显协商民主的成效。要充分发挥提案委员会成员在行业中的专业优势和委员中的联系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大督办协商的力度。一是建立走访承办大户制度。要主动上门走访,组织提案委员会成员到提案承办大户听取工作意见,了解办理进度,针对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协商,推动提案办理落实。二是建立通报制度。要及时了解提案办理情况,会同市政府办定期编发《督查情况》专刊,整理部门办理工作亮点,实时通报提案办理进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办早办实办好。三是建立跟踪督查制度。对办理结果委员表示不满意的提案,要多方了解原因,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督促承办单位与提案者进行再次协商办理,让承办单位充分了解提案者的意图,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思路,同时也让提案者全面了解承办单位所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促进提办双方相互理解,增进共识。

三、切实发挥民主评议的载体作用,寓监督于协商之中,有效推动提案办理落实

民主评议部门提案办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做好提案工作的有效载体。评议是监督,也是协商,要坚持寓监督于协商之中,不断深化民主评议部门提案办理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提案办理取得实效。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着重从三个方面来评价部门提案办理工作,即是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否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综合考察被评议部门在提案办理工作组织、过程、质量、答复、落实等方面的情况。要不断改进评议方式,在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委员座谈的基础上,开展视察活动,组织委员到办理现场与承办单位协商讨论、交换意见。特别是要就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和目前尚不具备采纳落实条件的提案进行协商,将发现的问题带到协商活动中,真正做到以协商促进办理落实,以评议推动办理工作。

(作者系市政协提案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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