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住房条件 提升幸福指数
我市城北片区内的不少村庄,由于受土地指标和规划区村民建房相关规定的限制,近年来,村民建房难的矛盾已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不和谐音符。为解决村民住房刚需,针对城北片区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加大盘活存量土地力度。农村对宅基地的规范分配和使用缺乏明确的政策、法规,很多村民建了新房也不愿意交出闲置下来的老宅基地,形成普遍存在的“一户多宅”现象。建议通过制定宅基地退出机制,鼓励和引导住房条件富余的村民有偿退出宅基地。
二是因地制宜制定村民建房管理政策。根据城市规划划分的不同用地性质区分村民建房管理要求。上官河以西、乌巾荡风景区及其西北区域属城市生态涵养区、非城市建设用地,应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按照规划审批村民新、改、扩、翻建住房的申请;上官河以东、城北片区东北部为城市发展用地,应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放宽改、扩、翻建住房条件,允许村民在标准范围内改善住房条件。
三是加快村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在城市近郊,各乡镇、街道应加快村民集中安置点选址,组织编制规划方案,统筹考虑经济困难户小户型需求,建设多层以上住宅,对经济特困户,可建设部分廉租房。
(市政协委员 黄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