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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34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11-08 09:06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19)第347号

 

案由: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刘安早              

提案内容:

2017年,中组部、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针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队伍管理与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实际、导向鲜明、指导性强的政策举措。我市在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领导人员校际交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上也进行了相应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为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锐意改革,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实施策略,日前我市召开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专题培训会,这是我市2019年打响的第一场攻克教育发展瓶颈的集训大会,会上参训学员认真学习了张大军局长《高水平推进“五项工程”,高质量发展兴化教育》讲话精神,参会校长对今后的办学方向与发展路径愈加明确。但是,此次培训组织及培训中暴露的问题也很突出,部分校长的课程意识、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显不强,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仍不够自觉,对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23》精神置若罔闻

建议、办法和要求:

依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中实际运行状况,建议:

一、严把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入口关,真正把懂教育、懂管理的人员选拔到领导岗位。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管理暂行办法》强调把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的建设等作为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监督的重点内容,对教育理念陈旧,对新课程,尤其是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至今仍消极对待、无动于衷、弄虚作假的校长要实现组织诫勉谈话,对严重违规办学的校长应就地免职。

二、与此相关联的还有校长领导下的学校行政管理体系。目前,我市各中小学不论规模大小,普遍实现的是“一正多副”制,加上校长助理,很多学校副校级干部超出10人,加上数量更多的中层干部,很多学校干部与教师比例、与学校规模已明显很不匹配,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绩效考核的不公平,影响了一线教师的工作情绪,助长了人浮于事的歪风,加大了学校去行政化的难度。建议教育工委、教育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下大力气对我市中小学进行简政改革。

三、当前最紧要的是各校应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23》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对本校薄弱课程开设情况、是否存在“两张课表”等实际情况经校务会审议通过,并在学校校务栏张贴公布,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审查意见:

请市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教育局办理。

 

2019年3月7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47号提案的答复

 

刘安早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经批转我局办理后,局长室及承办科室高度重视,结合近几年有关情况,现将本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把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入口关的问题

市委教育工委将采取一系列举措,严把中小学校干部的入口关:

1.坚持选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始终坚持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前提。

2.坚持群众公认。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充分听取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和家长意见,对评价不高的坚决不用。

3.坚持联审制度。对拟提拔的推荐人选,组织相关科室对其资格、年龄、学历等进行全面审核。

4.坚持竞争择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公开公选学校后备干部,打破唯年龄、资历、性别论,不搞一刀切。

5.坚持平时考察。对后备苗子进行跟踪培养,严格实行实绩考核、现场述职、品行考察等工作程序。

6.坚持署名推荐。不断完善署名推荐制,凡新提拔的干部,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严肃责任落实,坚持谁推荐、谁负责。

二、关于学校干部职数的问题

市委教育工委将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兴委教〔2017〕19号)文件精神,从严控制各中小学校干部职数。

1.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对已超职数的学校,坚决不再配备。

2.逐步消化个别学校超职数,建立学校干部合理流动机制。

3.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学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优胜劣汰。

4.强化任职目标考核管理,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加强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校级干部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问题

今年,市教育局将以创建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市为契机,不断完善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实行AB双岗制,优化责任督学考核方案,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平台和兴化市教育督导网,提升督导工作信息化水平。围绕《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23号)和《中小学重点常规工作实施要点》,建立全市学校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平台,优化考核评价内容、程序和方法。

安排基教科、督导科等职能科室牵头,严查各校课程开设情况并适时公布,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效能和信度。围绕“五项工程”与课堂教学、课程资源、区域基地开发相融合抓提升,努力实现兴化教育高质量发展。

欢迎您继续关心兴化的教育事业,谢谢!

兴化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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