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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363号——关于建好用好农村文化礼堂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9-11-08 09:42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19)第363号

 

案由:关于建好用好农村文化礼堂的几点建议

提案人:程龙喜                        附议人:赵怀友

提案内容:

2018年市政府民生十件实事中,有一件是文化建设惠民工程。要建成180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目前该项目正在验收中。乡村振兴离不开精神文明建设。农村文化礼堂,是农村广大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家园,是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传承优秀乡风民俗的重要载体,是实现文化惠民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文化礼堂建设工作态势良好,像东罗村村民会堂的复建便是杰出代表,它已成为东罗乡村游的一个标志性景点。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文化礼堂建设运营成本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矛盾。我市已经建成的农村文化礼堂,面积普遍在1000平米左右,装修精致、设施完善,具备办筵席、办培训、办晚会等功能,确实让人耳目一新。但据统计,不算后期运营的成本,每个礼堂的翻建、装修成本普遍在100万元以上。这些费用目前主要由镇、村承担,给镇村两级财务带来沉重负担。

2、硬件快速建设与自身文化人才短缺的矛盾。农村文化礼堂日常运营工作十分系统,专业性较强,既包含村民筵席食品卫生监管、健身活动安全监管等管理工作,也包含器械设备日常维护、图书整理、场地清扫等事务性工作,还要承接文体活动的策划与运行等工作,由于缺乏后期运营的人手,导致一些农村文化礼堂建而未用。

3、保证公益属性与保证服务质量的矛盾。据了解,现有的农村文化礼堂,除承办村民筵席收取少量的场地费之外,其余场所均向村民免费开放。在“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管理方式下,有些礼堂工作人员产生消极怠工的心理。

4、农村文化礼堂与其他文化项目重复建设的矛盾。近年来,我市实施了多类农村文化建设项目。主要有“送电影、送戏、送图书下乡”、“农家书屋”、“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等,这些项目的功能定位和受众群体与农村文化礼堂有相当一部分是重合的。部分乡镇未能统筹协调农村文化礼堂与其它各类农村文化项目的关系,造成重复建设及资源浪费等问题。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循序渐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建议市、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农村文化礼堂的建设标准、功能、运营模式等加强指导和规范;每个乡镇可试点建设2-3个农村文化礼堂,通过1-2年的运营,摸索经验和教训,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同时,可探索社会资源共建共享的模式,吸引地方企业参与农村文化礼堂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对于投资的企业,为其提供座谈交流、职工培训、文化活动等场所服务,实现互惠互利。

2、选拔、培养一批“懂文化、会管理”的人才队伍。一是配足配强管理工作队伍。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分工负责农村文化礼堂工作,每个农村文化礼堂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2-3名热心公益事业的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礼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吸纳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乡村知识分子、文艺骨干等各类人员到农村文化志愿者队伍中来,鼓励他们走进农村文化礼堂,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

3、建立农村文化礼堂的综合考评机制。建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在考评内容上,既要注重硬件设施是否完善,又要注重内在“软件服务”是否到位。对活动开展好、群众反应佳的礼堂给予奖励。让各个农村文化礼堂真正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抓手,落实好文化惠民的宗旨。

4、整合各类文化项目资源,使文化设施得到高效利用。秉承“一堂多用、灵活多样”原则,将乡村文化礼堂建设成为集宣传、文化、社教、科普、娱乐、休闲、健身运动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场所,努力实现村级文化资源布局从分散型向集中型转变,设施功能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化,着力提高村级文化场所和设施的综合利用率。

审查意见:

请市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理。

 

2019年3月4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63号提案的答复

 

程龙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好用好农村文化礼堂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根据您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2018年出台的《兴化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设置标准(试行)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文件指出:建制村农村文化礼堂与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共建共享

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标准为300以上,同时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功能标准为“八个一”,即一个标志牌、一个宣传栏、一个县(区)级图书馆分馆(或图书室)、一个多功能室、一个中老年文体活动室、一个妇女儿童文体活动室、一套文体设施设备、一个公益性文化岗位;服务标准为明确开放时间、组织室外文体活动每季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次、组织妇女儿童参加的文化娱乐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月为村民放映一场国产新片、管理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天。

2016年下半年以来,我市正式启动基层文化中心建设工作,并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一轮轮动员、部署、推进、督查、考核、奖补,至2018年底,全市629各行政村全部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原定“五年目标三年完成”要求。截至目前,我市基层文化设施总面积31.3万,人均文化设施面积0.25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虽然已实现全覆盖,但也存在资源整合程度不够深入及基层管理力量不够有力等问题。如何更好地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效,提升服务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下一步,我们将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回头看,重点在管理和使用方面下功夫,抓基础、建特色、办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作用。

一是有效整合,统筹利用。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有其共有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建设方法上可以灵活多样,其要点在于“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综合性是这项工作的突出特点,处理好公共文化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的关系。进一步深化公共文化与相关公共服务的聚合程度,优化、完善整合途径和运行模式,充分体现基层综合服务效益,实现公共文化与其他服务资源互通共享。

二是依托阵地,举办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文化服务能力,吸引鼓励基层骨干人才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中来,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展览展演、培训讲座、艺术普及、全民阅读等文体活动,让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真正活起来,用起来。鼓励社会参与,开设农民画展馆、渔猎文化、农耕文化等展馆,更好地展示本土文化特色。

三是完善机制,增强活力。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考核机制,制定更加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考核路径,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使用效率;完善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的有效对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基层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更多的帮助。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9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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