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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395号——关于在乡镇医院配备狂犬疫苗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11-08 10:13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19)第395号

 

案由:关于在乡镇医院配备狂犬疫苗的建议              

提案人:杨林俊   

提案内容:

当前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养狗看门情况普遍;老龄化人口剧增,养狗作伴增多。再加上“管、灭、宣、免”措施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人们对狂犬病认识不足,导致狂犬病在农村呈现上升趋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不少农民被狗咬后,到乡镇医院没有疫苗,必须要乘车到县城,考虑到相关费用,所以少数群众抱着侥幸心理,就不再打预防针。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要利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还可利用流动车逐乡、逐村、逐户宣传,也可在街道、村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提高农民对狂犬病危害的认识。

二、为乡镇医院配好疫苗,提供便利。要为乡镇防疫站配备疫苗,同时告知群众,让农村的老人、孩子不需远途防疫。

三、建立台账,做好跟踪反馈。对来院打疫苗的人员要建立台账,定期走访了解情况。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卫健委办理。

 

2019年3月4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95号提案的答复

 

杨林俊委员:

关于你所提出的《关于在乡镇医院配备狂犬疫苗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多年来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仅有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门诊部一家,虽为24小时开诊,全年无休息,尚达不到二级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设置要求。我委经过调查,我市人口密度大,动物咬抓伤人员较多,目前1家门诊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市群众就诊需求,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述的设置率偏低,给群众接种狂犬疫苗和伤口处理带来不便。

狂犬病暴露处置除了需接种狂犬病疫苗外,还有规范的伤口处理。2018年我委已对全市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设置情况进行调研,给合相关处置门诊的设置要求,综合考虑伤口处置能力,接种人员安排等,按照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的情况,拟在我市辖区内按东、西、南、北各增设一家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我委拟在我市戴窑中心卫生院、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周庄中心卫生院、戴南人民医院、沙沟中心卫生院的急救分站设立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相关增设事宜正在进行中。今年我委将对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门诊部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行改造,创建二级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今后随着条件的进一步成熟,逐步指定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立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以满足群众就诊需求。

我委将组织人员对拟新置的处置门诊按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对参与处置和疫苗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下发《江苏省预防接种人员上岗证(狂犬疫苗接种)》,进一步规范管理。

目前我市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全部使用电脑系统进行管理,系统会对下次接种日期进行预约,同时建立了纸质台帐。我委将加大对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监督和考核,对设置和运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置门诊,在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就诊群众接种安全。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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