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19)第351号
案由:建议开放校园操场为临时(限时)停车场
提案人:孙广周
提案内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城区车流量日趋增长,而城区现有各类停车场、路面划定停车位数量有限,停车资源短缺、供需严重不足,停车难问题极为突出。尤其学校上放学等车辆出行高峰时期,接送学生的车辆扎堆聚集,校园周边车辆激增,加剧交通拥堵,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通过交通疏导只能治标不治本,短期内大规模新增公共停车位也难以做到,必须想方设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城区现有中小学校近20所,布局分散,均分布在人口密集区域的城市主次干道边,几乎每所学校都建有相当面积规模的操场,除体育课之外,平时大多闲置。特别是一实小、二实小、板桥初级中学等学校地处老城区,周边住宅小区很大一部分没有建设停车位,能够提供使用的路面停车位又极为有限,停车矛盾亟需解决,如能在上放学高峰期和节假日期间开放学校操场,能够大幅度增加停车位,较大程度缓解交通拥堵现状。
建议、办法和要求:
1、上放学时间段开放学校操场为临时停车场:根据各学校实际条件,设立临时停车标志,科学采取汽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分流疏导的措施。在上放学时间段,非机动车在校门外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汽车有序进入学校操场停放。学校大门宽敞的,分设汽车、行人通道;有2处以上校门的,汽车、行人分门出入。
2、节假日开放学校操场为限时停车场:节假日(含双休日)期间,无学生上学或未举在操场举行活动的学校开放操场,校门口设立指示标志,准许汽车入内停放。实行限时开放制,开放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10点为宜,晚上10点以后车辆只出不进。特殊情况不予开放的,在校门口设立告示。
3、加强学校停车秩序管理:在上放学时间段和节假日操场开放期间,学校安排专门管理人员,交警、城管要增派人手,妥善疏导车流人流,确保安全通畅。同时,建议加大城区现有地下停车场的开放率,努力减少城区停车资源浪费。
审查意见:
请市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教育局办理。
2019年3月6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答复
孙广周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建议开发校园操场为临时(限时)停车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国内发生多起社会人员、社会车辆在校门口伤害学生事件,2017年6月26日,省公安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苏公通【2017】216号,文件要求:要按照封闭式管理的要求,加强门卫值班、出入登记、巡逻防护以及家长接送子女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中小学接送学生家长原则上不得入校,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由安保力量或老师陪同。要根据校园门口实际状况划设安全区域,设置硬质防冲撞措施,禁止该区域内出现游商走贩、违规经营摊点、机动车驶入等情况,营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
欢迎您继续关心兴化的教育事业,谢谢!
兴化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