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0)第131号
案由:关于探索完善城市管网管理制度的建议
提案人:樊春煦
提案内容:
背景:城市中铺设有很多管线,供电缆线、通讯网络线、有线电视线、国防光缆线、燃气管道线路、自来水管道线路、污水管道线等等,由于不同的管道网线路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规划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同的管网铺设的位置、深度不尽相同,所以很难形成统一的标准,导致目前城区特别是老城区,无论是空中架设的还是地下铺设的管网,都存在混乱的现象。甚至由于时间久远、道路改造、档案丢失等原因,某些地方主管部门都不清楚自己铺设管网的具体位置和走向。
必要性:在媒体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某地因道路改造挖断自来水管道、建房挖地基挖断网线电缆线等类似的新闻,甚至误操作挖断国防光缆,面临刑罚的情况。由于不同的管网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在道路改建、建屋盖房等情况时,施工单位不知道施工路段地下有没有管网、有什么管网,自然无法与相应的部门及时沟通管网的位置,避免破坏。而且在盲目施工时,极易造成严重的后果,特别是涉及电缆线、燃气管道等,可能产生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管网信息由一个部门归集,施工部门在施工前到该部门提出申请便可了解施工路段上的全部管网信息,这样既避免事故的发生,又避免了因管网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周边百姓的正常生活。极有可能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危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加强城市管网统一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办法和要求:
由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网统一领导,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网办”),管网办可在住建局,配备相关职能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制定出台城市管网统一管理办法,全市所有管网主管部门将已有的管网铺设档案报送至管网办统一汇总归。新建铺设的管网或老旧管网改造的管网,探索实行前置到住建局备案后,有关部门方可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对城区房地产及工业、服务业、农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建的项目涉及到管网必须实行到住建局报备后,有关部门方可审批核准备案与管网相关的项目。市住建局要建立管网档案制度。目前急需实行城区管网普查,今后需要根据不同管网特点由有关部门牵头开展安全检查,此项工作可否探索先在兴化城区范围内开展试点,逐步向各乡镇推行。
审查意见:
请市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住建局主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办。
2020年1月4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樊春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完善城市管网管理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心,您的提议非常好!
城区地下管网涉及单位较多,涵盖雨水、污水、自来水、通信、电力、广电、燃气、公安、规划、行政审批等单位和部门,非同一行业或者同一主管部门,在统筹管理和安排上存在难度。近年来,我们在规划、建设、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尽可能的改善和提升城区地下管网各项发展,但任道重远。
一、制定规划管理意见
为规范城市工程管线规划管理,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4年修订了《城市工程管线规划管理意见》(兴规发[2014]51号),意见要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道路管网规划,新建道路时工程管线应提前敷设到位,提倡使用综合管沟。各管线建设单位年初应向市规划、住建部门、乡镇(园区)提交年度建设计划,以便统筹建设。道路建设单位组织道路设计时应征求各管线单位意见,统筹管线工程设计,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施工的应预留管道位置。
二、做好城区地下管线探测和补测工作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5年年底完成了兴化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共探测各类管线约1405公里, 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并正常运行至今。
为进一步完善城区地下管线数据,在2015年完成了兴化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城区部分道路新建、改扩建以及各类管线配建改造的情况,2018年又开展了城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更新补测工作,共探测里长约220公里,测量图根导线控制点152个,施测各类管线点13492个,综合管线图175幅。该系统平台已搭建完成,正常运行。
三、成立兴化市城区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已由市政府建立兴化市城区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并明确相关成员单位,目前专委会以“规范运行,推进发展,确保稳定”为目标,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城市地下管网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去年以来,专委会先后对城区星海花园•幸福小城西区102户业主私自改扩建建筑物,造成埋于地下的燃气管线被占压的问题进行整治,并对城区窨井盖、城区雨水管网等进行安全大检查,下一步专委会将继续加强职能管理,建立出台相关考核制度,统筹督促和管理好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证我市地下管网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