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0)第338号
案由:规范健身行业 营造有序市场
提案人: 沈建明
提案内容:
一、我市健身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9年8月8日,是我国的第11个“全民健身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殷切关注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将全民健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上升到国家战略的新高度,以国家长远发展为基点,以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吹响了建设健康中国的时代号角。随着全民健身政策举措越来越完善、健身途径越来越便捷、健身环境越来越优越,健康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健身运动蔚然成风,我市市民的健康生活品质得到不断提升。健身房、瑜伽会所、搏击馆等一系列有关健身的行业也应运而生。根据初步走访调查发现,仅健身房,我市便有运功1号、1号运动、金仕堡、阳光、热浪、体适能、万年青、浩沙...8、9家之多,还有瑜伽房、舞蹈工作室等遍布我市各个地方,满足各种市民的健身需求。这些健身房规模大小不一,价格参差不齐。走进健身房,有些里面人头攒动,气氛火爆,会员们练得热火朝天,而有的健身房则是冷冷清清,安安静静,一副惨淡经营的模样。
最近,我市一家老牌健身房,由于经营不善,通过和别的健身房打价格战,压低价格,利用各种欺骗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健身卡后,以‘整修’的名义关门了,损害到上千消费者的利益。据央视报道,近一两年来,国内60%的健身俱乐部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问题。再关注我市剩余的几家健身房,尤其是那些较为“惨淡”的健身房,也会推出诱人的价格,但却会让人引以为戒。
二、健身房携款跑路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关于健身房“跑路”的新闻屡见不鲜。业内人士分析,其主要原因,在于同质化经营、重销售轻运营、收入模式单一等,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
1、“办卡+卖课”是健身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消费者来说,为服务提前付费属于预付款消费,而这一直是纠纷和投诉的重灾区。从我市人口结构来看,我市常驻人口较多,流动人口较少,愿意掏钱去健身房锻炼的健身爱好者人数相对稳定。而我市健身房数量较多,市场已接近饱和。当新开一家健身房后,设备、器械、装修都更新更先进,价格更合理,便会带走大批老牌健身房会员,老牌健身房便面临会员流失,从而直接面临经营亏损。为了减少亏损,老牌健身房只能打价格战,通过远低于市场及成本的价格,诱导消费者办卡,当融到一定的资金后便关门跑路。
2、健身行业市场恶意竞争。对于新开的健身房,盈利期几乎维持在开业前的预售期及开业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由于大多数会员前期被价格诱惑导致非理性消费,不能长期坚持锻炼,热度减少,健身房会员大量流失。再加上新开健身房等因素,这些健身房又会面临亏损。一些经营者就会重新压低价格,非法融资后跑路,或者将健身房转手,留下“亏本买卖”给下一任接手者。如此反复,恶性循环。
市场监管不力,消费者维权无用。在健身房关门后,许多会员在门口抗议,自发组织维权群,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得到一个理想的结果。违法者得不到惩戒,消费者得不到维权,市场得不到规范,这让其余的健身房面对同样的情况有恃无恐。
建议、办法和要求:
1、规范健身行业。一是提高健身行业经营者素质,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把控行业许可批准。二是引导经营者探索多种经营模式,不局限于“办卡+卖课”的单一模式。三是提高健身从业者专业素质,对教练专业资格、教练团队进行严格规范审查。
2、加大行业监管监督力度。一是对经营面临困难并试图违法融资一波资金的及时做好实时监管,打击非法恶意竞争及融资。二是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对消费者提出的维权诉求,要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及时予以补偿。三是严厉惩击违法经营者,将违法者列入失信人名单。
3、整合市场资源,给予政策支持。相关部门要对我市健身房、瑜伽会所、搏击馆等所有健身行业进行摸底排查,整合市场资源。根据国家全民健身、体育强国等相关精神,出台水电、税收、租金、硬件等扶持政策,通过与政府、企业、团体等合作,打破私人经营健身行业与传统政府投资的体育公园等基础设施间的堡垒,使更多人不仅可以享受政府带来的室外运动场所,也可免费走入室内,体验更丰富的运动项目。
4、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教育市民辨别类似消费诈骗的手段,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引导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维权。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加大体育健身运动宣传,真正做到全民健身、体育强国,引导市民将锻炼列入日常生活中。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市场监管局办理。
2020年1月 2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38号提案的答复
沈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健身行业 营造有序市场》(2020[338]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为商户“跑路”、关停等导致预付式消费的投诉纠纷居高不下,这其中,消费者的举报投诉大多由地方的消协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跟进调查处理。
一、 关于与商务部门的职责分工
按照部门职责划分,单用途预付卡的主体监管部门是商务部门,多用途预付卡的主体监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办公厅今年4月16日印发《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通过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协同监管、强化问题处置等方面防范和化解风险,稳定消费信心。但预付卡乱象频出,解决并不能靠某个部门“单兵作战”,在国家层面尚未尽快完善相应法律法规、明晰监管体制的同时,应形成从源头监管、纠纷解决到问题处置的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各司其职,避免让消费者再当“冤大头”。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疫情之下,我市一些服务机构经营受挫,资金链断裂,被迫关闭门店,导致预付费消费纠纷凸现。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培训服务类预付费纠纷成为投诉热点。不仅仅是健身房、理发店、美容院,教育培训机构,包括部分洗衣店、餐饮店、汽车保养店等,均有倒闭或者跑路的情况。
二、 原因分析
预付卡乱象主要原因在于监管格局尚不完善。根据2012年9月颁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发卡企业应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市或区、县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但备案不同于审批,一方面更强调事后追查而非事前控制,另一方面更侧重信息记录而非资质管理,其执行的宽严与否也更多依赖于具体的机构甚至个体,这种规制方法明显与其风险对象不相匹配,客观上给企业以很低的违法成本。
多年来,由于预付费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各部门监管职责不明晰,如果企业失联,消费者不管是举报投诉还是立案起诉都存在维权难题。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对预付卡都有一定监管权,但由于权责划分不明确,导致监管形同虚设。目前,用途预付卡的主体监管部门是商务部,多用途预付卡的主体监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不过,这两个部门都没有基层执法力量,消费者遇到问题还是找市场监管部门。但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进行的是事中事后监管,消费者的投诉只能找商家调解如果商家失联往往也无能为力。
三、 下步工作打算
预付费消费市场准入门槛低,大量规模小、资质差的经营者涌入营销行列,导致市场主体身份复杂、良莠不齐,难以规范。我局将会同商务部门对于预付费消费应加大监管力度,从以下机关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建议商务部门严格筛查经营者备案情况,及时公开备案信息。目前预付卡的管理办法仅适用于企业法人,有必要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规范范围,建全分类监管机制。此外,建议商务部门针对发卡主体的资格、经济实力、管理人员资信等情况进行严格规定。同时通过技术赋能监管,运用大数据技术搭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把发卡主体资质审核、经营状况及风险提示、失信惩戒信息实现部门数据联通,及时向消费者公布和预警。
二是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对健身行业监管中的作用,强化健身行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示健身行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用信息,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履行法定的信息公示义务,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从而保障社会公众了解准确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增强健身行业信息透明度。同时,建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强化对健身行业失信信用约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曝光违法的健身行业的不良信息,通过运用信息公示、信用约束等手段,营造健身行业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和有序的发展环境。
三是切实履责,依据部门职责加强对健身行业的监管。对发现的健身行业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广告法、消费欺诈以及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据职能依法严格查处。
四是加强与文体、商务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配合做好健身行业监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指导基层分局做好健身行业排查摸底、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加强与文体、商务部门的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完成监管任务。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