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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140号——建议收取政府房屋征收拆迁残值 培养艰苦奋斗精神
发布日期:2020-10-09 14:55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0)第140号

 

案由:建议收取政府房屋征收拆迁残值  培养艰苦奋斗精神           

提案人:吴沁潼

提案内容:

我市一方面居民经济收入有限,财政收入下降,高质量关键指标财政收入占GDP比例全省倒数,另一方面城区政府拆迁成本居高不下,房价高涨,社会反映的吸毒、高消费等社会问题在外面小地方屡见不鲜,这与外面近几年对“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等传统理财思想宣传不到位由关。具体到城区拆迁,许多老房料、老砖头在扒土机下,毁于一旦。而我市申报全国文化名城又高价购买无历史痕迹的新建材。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对所有的政府拆迁的道路、桥梁、政府征收房屋等公开招标,拆迁残值上缴政府,缓解我市财政收入下降态势。(长安路过境高架,个人拆迁发财,无偿获取政府资产)。

2.对老西门等古旧房屋、通过招标由专门人员收取旧料用于金东门、银北门等古迹修葺,用于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

3.对政府拆迁的国有资产建议公开,房屋或土地收入进入政府财政,由政府管理的单位核销资产,不能仅仅是拆迁均由政府花钱,收入进入占用的个人腰包的问题长期下去。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住建局主办,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会办。

2020年1月3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吴沁潼委员:

您提出的收取政府房屋征收拆迁残值,培养艰苦奋斗精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房屋拆除企业实行名录备案制,房屋征收项目拆除企业的确定,公证处在房屋征收拆除企业备案名录内进行摇号公证最终确定。房屋征收拆除残值费用确定是由审计局、住建局、各相关指挥长单位及资产评估单位确定残值的价格再进行加权平均得出,且在发包后所获得残值统一上缴市财政账户

银北门、金东门古旧房屋,我局采取协商征收方式进行对有文物价值房屋我局不予拆除而是交由修复单位进行修复,对确需拆除房屋且无文物价值的则由我局负责拆除。修复古迹房屋材料,由修复单位通过招标统一采购,您建议的老西门古旧房屋材料可通过招标用于银北门、金东门由古迹修葺方案,我局拟召集古迹修复专家进行商讨后再行决定,相关结论会在第一时间向您汇报。

对于房屋征收国有资产补偿,我局一直秉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相关补偿,所得补偿款均通过审计后拨付给房屋直管部门。

以上为我局对您建议的答复,不到之处敬请谅解,衷心希望今后您多提宝贵意见。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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