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0)第221号
案由: 建议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提案人: 张 洋
提案内容:
目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主要依据《兴财基层【2018】5号》文件规定,但该文的许多规定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存在不对称现象。比如,村级5000元以上的工程就要立项、招标,而无论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是应付一些突发、应急事件,村集体无法及时按规定执行。2018年的财务制度文件是在没有第三方财务监理的情况下制定的,而现在已经引进了第三方财务监理,对于财务监理和镇会计的审核职能如何明确,村结报的流程需要进一步明确。
建议、办法和要求:
建议出台村(组)零散小额工程管理办法,放宽立项招标额度,强化工程监管。对财务监理的职能进行明确,规范村级结报的流程,让“放管服”走完农村最后一公里,同时让基层村干部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不出事。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农业农村局办理。
2020年1月2 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
张洋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广农村小型零散项目竟价管理。2019年7月制定了《开发区关于村组零散工程项目实行打包预招标的管理办法 》,主要针对村集体投资5000-50000元之间的村级工程建设及公益事业项目,具体包括房建、道路、桥梁、绿化、亮化、装璜装饰、土方、水利、环境整治、中介服务、用工等。对农村工作中一些数额少、时间急的小型零散工程,试行开展了“小型零散工程打包竟价”,让基层既能保证公平公证,又做到快捷方便。
二、优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模式。学习借鉴靖江市新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监理”模式,引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提供财务监理和业务咨询服务,委派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驻点监督指导,审核村级财务核算,受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委托对代理会计、委派会计(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三、规范完善村级财务流程。针对村级支出管控中的
重点、难点和风险点,村级财务内控流程、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进一步细化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内容,明确支出标准,规范各类结报表单、结报手续,优化结报流程,建立完善村级支出内控表单审核审批体系,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和专业化。
感谢您对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所提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继往地关注和支持此工作。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