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0)第207号
案由:坚持用科学态度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案人: 陈卫凤
提案内容:
自2018年泰州市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提升”——新风行动以来,我市各地针对农村脏乱差现状,围绕“五面清洁”(路面、河面、坡面、立面和院里面),立足“清、拆、建、管、绿”等,认真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受到了一定的成效,涌现出一批像沈伦镇以及唐庄、东罗、刘泽村等先进典型和富有特色的乡村,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暴露出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乏村庄性质定位,发展方向心中无数。不少村对居住人口、未来发展规模、自然禀赋、产业特色、文化传承、与集镇及相邻村庄的关系不做深入分析,对村庄的性质不作具体定位,对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心中无数。二是缺乏系统规划,整治行动治标不治本。一些村对村庄居住布局、功能分布、基础配套、公益性设施、景观设置等缺乏研究、评估和系统规划。有的误以为整治就是涂白刷新,到处建花池、竖亭阁、砌牌坊、造景点等。有的把十分有限的资金,不是用于完善村庄必备的基础设施功能和提升公益性项目上,而是画蛇添足,乱建形象工程,甚至不切实际的跟风,盲从打造所谓的乡村旅游特色村等。三是缺乏资源整合,老村落内闲置地未能充分利用。有的村庄内废河、废塘、废沟成了臭水塘或垃圾场,有的破旧空关房长期无人修缮、居住,成了僵尸房,有的空白地成了杂物堆放场或乱搭乱建的自由地。所有这些,都直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效果。
建议、办法和要求:
1、进一步深化对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认识和理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一个相互联系、互相依存、相互作用的统一体,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现代化的行动指南,必须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环环紧扣。必须把近期整治项目与长期建设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准确把握村庄整治、建设的重点和发展方向。必须根据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任务和要求,认真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因势利导,有序推进。
2、进一步科学分类定性,坚持和发挥规划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龙头作用。建设什么样的村庄人居环境,怎样建设?是实施整治行动必须回答的问题。首先,要对现有的村庄居住人口、产业状况、历史文化传承、未来发展方向等进行分类,按照中心村、一般村、特色村、镇村结合村落实分类定性。尤其在市经济开发区内,要根据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发展规模、项目落户进程和园区特色等,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未来园中村庄分布构想,即:现有的村庄哪些应保留,哪些应限制规模,哪些应拆除或逐步搬迁等指导方案。其次,根据分类定性方案,科学编制或修编镇域(园区)总体规划、村庄建设中长期规划和近期整治计划或年度实施目标,既要注重保护和传承村庄传统文化、产业特色,又要着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既要突出打造村庄的整体风格,又要防止千篇一律。规划一经确定就必须坚定不移的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中的应有地位和指导、引领、规范作用。
3、进一步创新实践,不断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的新路径。一是坚持行政推动。围绕“五面清洁”,全面组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立足以“清”为主,着力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的清洁度。二是坚持典型示范。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认真编制规划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经济实力强、班子有活力的村先行试点,培植和打造一批不同类型的示范典型,并不断放大典型示范效应,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美誉度。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要直面资金、土地资源瓶颈,立足盘活村庄内废河、废塘、空闲地、空关房等土地资源,采取以地换地、拆旧建新——土地置换办法,规划新建农村集中居住区,使其基础设施俱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格调别致、乡村风貌特色明显,从而,不断破解农村人居境整治、建设、发展的难题。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农业农村局办理。
2020年1月 3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卫凤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坚持用科学态度实施农村环境人居整治》的提案(第207号)已收悉,农业农村局领导非常重视,对您的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几年,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直在稳步推进。兴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在2018年联合发文《兴化市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去年《兴化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今年出台《兴化市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均有明确要求加强农村环境的治理。
1.强化制度管理,建立长效管护制度。根据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任务和要求,认真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因势利导,有序推进。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进行多位一体建设,按照“有规章制度、有管护队伍、有劳动装备、有工作场所、有资金保障、有考核奖惩”的要求,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要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对已创成的各类村要继续落实好长效管护措施,确保村庄干净整治有序。针对薄弱环节、根据不同时节,因地制宜制定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户付费制度。
2.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进一步科学定性,坚持和发展规划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龙头作用。提升镇村规划编制与管理。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与农民建房、村庄功能布局、人居环境整治、乡土特征紧密相联。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导村民、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整治,根据村庄实际和需求,科学确定整治标准、整治任务。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积极开展以“助困、助卫、助绿、助美”“出智、出工、出钱、出物”为内容的“四出四助”活动,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氛围。
3.强化督查通报,严格考核奖补。进一步创新实践,不断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路径。为调动各地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保障“231”工程顺利开展,市财政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引导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各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镇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督查检查力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实行月度督查通报制度,督查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对于行动不力的镇村,进行效能督查。各乡镇年初上报创建计划,市全年跟踪考核,年底组织验收,对考核合格的特色发展村、集聚提升村分别给予专项的资金奖励,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推进作用的镇村,市将给予专项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强化主体意识,发挥基层作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鼓励通过盘活资产、能人捐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今后我们将更好的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