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0)第245号
案由: 打击非法捕鱼 保护渔业资源
提案人: 石峰城
提案内容:
我市河流纵横交错,土地肥沃,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堪称垂钓者的天堂。但近年来,非法捕鱼行为颇为常见,乡村河流仍有大量电鱼行为和鱼鹰捕鱼队伍。不仅破坏了渔业资源,严重危害生态平衡和水体生物,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非法捕捞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以及给自身和他人安全带来的危害,积极开展执法巡查。
2.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和抵制非法捕捞,接到举报做到“快速及时、规范有序”处置。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农业农村局办理。
2020年1月 3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石峰城委员:
您好!
您的《打击非法捕鱼 保护渔业资源》的提案,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水产事业及渔政工作的关心!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渔政监督大队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管理,结合严查重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责任到人、奖励举报等举措,严厉打击了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全市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得到了初步修复。尽管全市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在我市个别乡镇、部分河道及偏僻水域,电鱼等非法捕捞现象仍时有发生。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我市渔业资源,我局将严厉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
1、加大宣传力度。市渔政监督大队将利用宣传车、宣传艇、有线电视等载体,通过公益广告、电视字幕、广播、横幅标语、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渔业执法宣传,增强全民守法意识。通过邀请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渔业执法行动,对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通过以案说法,媒体参与,访谈互动,扩大影响,营造渔业执法良好氛围。鱼鹰捕鱼是传统、落后的捕捞方式,鱼鹰属淘汰的捕捞工具,我市饲养鱼鹰渔户和鱼鹰数量正逐年减少。为发展全域旅游观光业,我市多个旅游景点将鱼鹰捕鱼作为展示水乡特色的传统表演项目。市渔政部门将加强政策引导,规范鱼鹰捕捞行为。
2、加大打击力度。市渔政监督大队作为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职能单位,对于非法捕捞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是根据我市不同地区水域特点及电鱼作案者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坚持做到水域巡查与陆路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打击检查相结合。二是积极与公安、交通、水利等涉水执法单位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三是健全包保责任网络体系,实行市、乡镇、村上下互动,联防联控。
3、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电鱼对象,一经查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的通告》要求,从重处罚。同时根据“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征收渔业生物致死量0.5-3倍的渔业资源损失赔偿费,用于增殖放流,修复被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对于电鱼屡犯对象或违法情节构成破坏渔业资源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