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1)第371号
案由:安丰镇富安花园环境亟需改善
提案人:王保全
提案内容:
安丰富安花园小区设施年代已久,路面坑洼不平,小区路灯常年不亮,到了夜里乌黑一片,物业也不维修,很多业主以小区物业不负责为由拒绝交物业费,物业收不到物业费从而退出小区,导致小区没物业管理。现在小区垃圾成堆,杂草丛生、夜晚乌黑一片,亟需有关部门来帮助改善小区环境。
建议、办法和要求:
安丰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富安花园小区路灯、路面等设施。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安丰镇政府办理。
2021年1月8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71号提案的答复
王保全委员:
富安小区脏乱差等问题经政协委员提案,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村建所牵头负责整治。六月初施工队已进场,对下水道和部分停车场地进行了整治。现在正对小区中央的绿化、大型停车场地、围墙等一些长期堆积的杂物进行浇筑和清理,此项民生实施工程按照计划在八月底完工,后续将由社区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环境常态化管理和维护。
兴化市安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