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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299号——关于在公共场所禁烟或设立吸烟室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09-16 16:59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1)第299号

 

案由:关于在公共场所禁烟或设立吸烟室的建议                      

提案人:朱树萍

提案内容:

国务院颁布施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据统计,我国目前有超过3亿吸烟者,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吸烟者人数超过100万,由于暴露于二手烟而死亡的人数每年超过10万, 吸烟者吸传统烟草和电子烟时对旁人的危害比对自己还要大,一些与吸烟者共同生活的人,患肺癌的几率比常人多出6倍,烟草已经成为人类第二杀手。因此,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刻不容缓,意义重大。

建议、办法和要求:

1.积极响应国家规定,开展创建无烟办公室活动,把禁烟作为塑造机关形象的内容之一,做到本部门有禁烟制度、禁烟场所有明显禁烟标志,办公室无吸烟者、无烟灰缸。

2.积极广泛开展宣传, 强化禁烟意识, 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并积极参与“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争创无烟环境的良好氛围;引导和监督广大烟民自觉遵守公共场所道德,做到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3.干部职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禁烟相关规定,积极担当社会禁烟公益人,在办公、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中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

4.各类学校、新闻媒体要加强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举办“拒吸第一支烟,不做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

5.出租车、公务用车和公共汽车等各类交通工具实行全面禁烟,司乘人员要主动劝阻吸烟行为;

6.广大市民要拒绝二手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

7.考虑烟民的实际需求,建议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机关单位,设立专门的吸烟室,严格遵守“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不在办公区域(如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电梯内等)吸烟。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卫健委办理。

2021年1月8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答复

 

朱树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禁烟或设立吸烟室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国控烟工作现状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控制吸烟报告》,目前中国有3亿多烟民,每年有120多万人死于和吸烟相关的疾病,受“二手烟”危害的超过7.4亿人。烟草引起的安全隐患及健康等危害已逐步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全球性控烟条约,至今已有176个国家加入,《公约》要求自2011年1月起,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中国于2003年11月10日签署《公约》,并于2005年8月28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家烟草专卖局是我国控烟的主导部门,集两个对立的角色于一身,成为中国控烟的最大阻力所在,加入《公约》之后,中国卷烟生产仍在不断增长,烟草企业利税每年近5000亿元。国际控烟经验表明,立法是控烟的关键措施。只有在政府、政策的层面控烟,才能真正做到公共场所无烟。但直到今日,中国仍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

为了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发挥卫生部门示范带头作用,2009年5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2011年我们实现了卫生部门全面禁烟的目标。2013 年12 月2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

二、我市控烟工作现状 

目前我市的控烟禁烟已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逐步启动了一些控烟措施。 

(一)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将控烟活动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给合,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在政府机关、医院、学校及重点市场等单位带头创建无烟单位,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控烟工作。2020年根据省爱国、省文明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全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要求2022年我市党政机关全面创建无烟党政机关,2020年我市已有23家党政机关进行了创建申报,并通过省爱卫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暗访,今年我市将继续按照创建要求推进全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 

(二)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改变吸烟等不良卫生习惯。多次进行了控烟专题宣传报导,我市公共场所和媒体上基本已禁止发布各类烟草广告。结合“世界无烟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鼓励志愿人员参加,发放控烟倡议书等,2020年市爱卫办联合文明办、卫健委、教育局等单位开展“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广场宣传活动,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身边人开展学生、青少年为主的控烟禁烟宣传活动。公务员、医务工作者及教育工作者带头做好控烟工作。

(三) 依法开展控烟监督检查。卫生、教育、市场监督、烟草、交通、旅游、宣传等爱卫会成员部门加强协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控烟工作,发挥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主体作用,逐步使控烟成为消费者的自觉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爱卫办将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爱卫会成员单位职能,落实禁烟控烟工作主体责任,比如交通运输局负责长途车站、公共汽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控烟工作,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化场所、体育运动场所的控烟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控烟工作,教育局负责学校、培训机构的控烟工作,其他各成员部门各司其职。

二是继续深化“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力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医护人员、教育工作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带头做好禁烟控烟工作,维护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结合每年世界无烟日,广泛开展健康教育群众宣传。

三是规范设置吸烟区,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市爱卫办广泛督查巡查,对照相关创建标准,要求各窗口行业、党政机关规范设置吸烟区、吸烟室,目前我市长途车站、医疗卫生机构、部分窗口单位已经规范设置吸烟室及吸烟区,

今后,市爱卫办将进一步加强控烟宣传力度,联合爱国卫生工作成员单位,加强控烟工作督导,不断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力争使我市的控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有关政策,共同为我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制定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具体执行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好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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