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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174号——以品牌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09-26 10:23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1)第174号

 

案由:      以品牌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                    

集体提案 侨台组  

提案内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20年,市委、市政府以空前的力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组建农产品品牌建设运营中心并推动实体化运行,举办2020年兴化大闸蟹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发布会,冠名“兴化大闸蟹”沪宁线高铁专列,开设主流电商平台“兴化大闸蟹”“兴化大米”旗舰店和专营店,开展兴化大闸蟹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培训。一系列务实创新举措,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当前,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新型营销方式的涌现,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一些潜在问题渐渐显露,主要表现在:经营主体品牌意识较为淡薄,重生产、轻营销的现象普遍存在,泛用公共品牌,不愿在打造和提升自身品牌上下功夫;品牌农产品产业链延伸较短,多集中在种植行业和初加工业,技术含量偏低,转化增值能力不强;农产品品牌的保护力度跟不上市场发展形势,区域共用品牌被频繁“冒名”、产品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易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在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我们应乘势而上,充分挖掘兴化农产品的核心价值与文化内涵,以塑造兴化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为引领,以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为主体,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与推广机制,全面提升品牌基地建设、农产品生产与加工质量水平,加快我市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兴化从农产品生产大市到品牌农业强市的转变。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增强品牌意识,凝聚品牌共识。坚持树立抱团取暖、做大蛋糕的合作意识,克服单打独斗、重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形成“发展品牌、运用品牌、推介品牌、保护品牌”的工作机制,构建品牌提升效益、效益引领品质、品质支撑品牌的发展新格局。政府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投入应坚持公共性、共享性和引导性,提高投入资源的使用效率,比如在“兴化大闸蟹”“兴化大米”等区域公用品牌宣传牌(屏)上,要为企业品牌、特色品牌“留空”,通过联动宣传,让广大消费者既能熟知品牌、认可品牌,还能便捷选购、放心消费。

2.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品牌创建发布平台,完善、规范和强化对农业品牌的推介、评选、推优等活动,组织龙头企业和经营主体参加国内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业招商推介会,举办兴化特色农产品展销会,让地方品牌在更高的层次、更广的平台得到展示,更好地接轨市场、融入市场、参与竞争。创新品牌营销方式,推动传统营销和现代营销相融合,针对消费者认知、兴趣、购买、忠诚等环节进行精准营销,实现跨终端、跨渠道的智慧全域营销。比如对“沙沟鱼圆”进行品牌化管理、项目化运作,推行品牌连锁经营,借助菜场的人流量,实现传统农产品的销售与数字经济的融合。深入挖掘农产品品牌文化,打造影响力大、美誉度高、故事精彩、内涵丰富的农产品品牌形象,继“兴化大闸蟹”表情包和卡通形象后,跟进兴化大青虾、兴化小龙虾、兴化大米、兴化龙香芋、兴化鱼圆等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的创作,让兴化农产品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更加脱颖而出。开发符合市场需要的、具有差异化特征的、高附加价值的产品,比如对兴化大米的销售,开发小份量包装、大米+杂粮(脱水蔬菜包)营养化包装、大米+“文化”个性化包装,通过网红直播和“平民”直播方式,增加品牌产品的曝光度、提升品牌的影响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3.实施全链保护,优化服务机制。推进生产标准化,把农产品的标准化作为品牌建设的关键,保证农产品在选种育种、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冷冻储运、销售流通等各环节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要求,形成整个农业产业链的标准化,满足消费者的品牌预期。加强品牌农产品包装标识使用管理,加快包装和标识特色研究,实行统一设计,授权生产使用,提高包装标识识别度和使用率。建设现代化保鲜仓储、智能化分选、加工及包装设施,打造特色农产品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提高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建立农业大数据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实现农产品溯源可视化,促成政府监管、主体生产经营、消费服务等功能有机融合。

4.强化协同共管,形成发展合力。推进 “品牌兴化、质量兴化、诚信兴化、绿色兴化”建设,构建“诚实守信、服务至上、放心便捷”的品牌发展环境和消费环境。健全农产品品牌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品牌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品牌基础建设、宣传推介、渠道搭建、体系建设和组织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增强农产品品牌保护的前瞻性,加大对我市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品牌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效防范和制止恶意抢注行为。提高农业品牌化扶持力度,对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和品牌产品给予重点培育、重点扶持,鼓励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品牌利用品牌资源进行扩张和延伸,提升品牌的影响力。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农业农村局办理。

 

2021年1月13 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答复

 

侨台组各位委员:

您们好!

您们的《以品牌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政协第17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

正如您们提案中所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20年,市委市政府以空前的力度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通过组建市农产品品牌建设运营中心,举办兴化大闸蟹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冠名“兴化大闸蟹”沪宁线高铁专列,开设兴化农产品专营店等一系列举措,将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推上了新的台阶。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新型营销方式的涌现,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经营主体意识淡薄,泛用公用品牌,品牌农产品产业链较短,技术含量偏低,品牌保护力度跟不上市场发展形势,冒名区域公用品牌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作如下努力:

1.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我局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专门成立局农产品品牌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品牌管理办公室,与市发改委、商务局、供销总社、农产品品牌建设运营中心等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2.厚植产业基础,培强特色产业。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加快培育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生产型、加工型、营销型、服务型的规范化合作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培植壮大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和实力。

3. 强化品牌宣传,树立品牌形象。一是突出氛围营造。制作了“兴化大米”“兴化龙香芋”宣传推介歌曲《悠悠稻米香》《金芋满堂》,利用灯箱、道旗、高炮进行覆盖式广告宣传,借助“菜花节”等,开展特色农产品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氛围。二是突出活动宣传。与京东集团合作举办“兴化大米”开镰节、与阿里巴巴合作举办“兴化大闸蟹开捕节”、与央视合作举办中国稻米产业发展论坛、举办农民丰收节等一系列活动,兴化特色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正在逐步实现由数量到质量、由产品到品牌的转变。三是实行规划引领。委托上海联纵智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兴化大闸蟹”品牌策略的全体系规划,2020年成功举办兴化大闸蟹战略发布会,冠名“兴化大闸蟹”沪宁线高铁专列,2021年4月份,举办兴化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500多种生鲜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被冠以同一个名称—“千垛百味”,把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大力推动农业品牌化迈向中高端水平。四是大力推介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七届北京国际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第十六届东亚食品交易博览会、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活动,连续第三年成功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泰州主场活动,通过市长代言、网红直播带货,大力推介宣传我市农业优质特色农产品。

4.建立标准体系,确保品质内涵。围绕兴化特色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指导督促企业按标生产,先后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兴化大米》《地理标志产品 兴化香葱(鲜葱)》《地理标志产品 兴化脱水香葱》《稻渔共作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稻渔共作 河蟹生产技术规程》等10多项省市级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兴化大闸蟹兴化大闸蟹生态养殖技术规程》《优质粳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规程》《兴化香葱生产技术规程》《稻鸭萍共作 生产技术规程》等10多个主导农产品企业标准。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以及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申报,力争新增8万亩省级绿优基地、3万亩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

5.出台奖补政策,扶持品牌创建。年初已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对新认证(含续展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每个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补助,同时对单个粮油、蔬菜等种植产品获证面积0.5万亩以上部分,再给予获证主体每亩1.0元奖励。同时对单个粮油、蔬菜等种植产品认证产量1万吨以上部分,再给予获证主体每吨0.5元奖励。对成功创建江苏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每个基地奖补5万元。对被评选为省、泰州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分别给予2万、1万奖励,鼓励企业和品牌产品利用品牌资源进行扩张和延伸,提高品牌的影响力。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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