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1)第045号
案由:规范我市保健品市场 促进保健品市场健康发展
提案人:周永华
提案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都比较注重养生,保健产业也因此迎来了巨大的市场。名目繁多的保健品、各种形式的保健方式也层出不穷。特别是老年人越来越注重养生保健,对保健品购买需求旺盛,购买能力不断提高。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老年人提高身体素质本无可厚非,但如今,一些骗子盯住了这一“商机”,他们针对老年人渴望享受健康的晚年生活的心理需求,利用老年人反应能力不强、消息较为闭塞、容易相信对方的缺点,大打感情牌,打着高科技的旗号,通过虚假宣传、夸大疗效、赠送小礼品等手段向老年人倾销一些“三无”或“假冒伪劣”的保健产品,老年人买到这些保健品,不仅花费大量的金钱,而且对身体毫无益处甚至延误病情,其权益受到了极大侵害,还为此与家人产生了较深的误解和矛盾,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因为违法的成本不够高昂,相关的查处力度不足,以及背后的回报率丰厚。保健品诈骗这一预埋了很多年的毒瘤,逐渐危害着更多人群,且杀伤力也愈加强大。保健品诈骗已成为社会公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查相关证件、资料及推销产品等相关信息,对证照不齐、产品资质不全、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准入。区别对待合法经营和非法推销保健品的行为。对于合法经营单位应加以鼓励和保护,对于涉及虚假宣传、价格虚高的应予以查处,令其退还全部营业所得,并予以重罚、吊销营业执照。对构成犯罪或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媒体上,一是向老年人普及保健品知识,介绍保健品的真正功效。二是经常报道和揭露非法销售保健品人员的各种手段,提醒老年人不要上当;三是主动公示已发现或已查处的非法销售所谓保健品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建立黑名单制度,预防其继续进行类似违法活动。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我市保健品市场一定程度存在组织老年人免费旅游、义务体检、开展免费健康讲座等活动,深得众多老年人的信赖。只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给老年人群体以更多的关爱,建立起全社会的扶助机制。才能让老人内心充实,才能为老人抗击不法侵害提供最强有力的后盾。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市场监管局办理。
2021年1月12 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45号提案的答复
周永华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我市保健品市场 促进保健品市场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保健食品监管事业的关心和关注,收悉提案后,局领导非常重视,责成相关职能科室对提案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您在提案中所提的问题与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局针对保健食品行业的监管工作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每年年初制定分局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根据不同季度的监管重点由局特殊食品科牵头分阶段有序推进日常监督检查任务。按照检查留痕、监管留档的要求,每季度末由分局向局特殊食品科报送监管情况季报表和现场检查资料。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保健食品批发连锁企业监管覆盖率100%,零售单位监管覆盖率率20%,我局每年都能超额完成任务,2020年累计检查保健食品批发连锁企业9家,覆盖率100%;全年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735家,覆盖率72%。二是强化量化分级,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将量化分级管理与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逐户检查逐户评分,加强结果运用,对评分较低的单位加大频次动态监管。评定结果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确保面向公众可查询。同时由各分局督促企业在店堂内张贴局统一制作的监督公示牌,将信用等级面向消费者进行公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和消费者监督维权。2020年累计对462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量化评分评级,A等级13家,B等级414家,C等级33家。三是强化专项治理,提升监管靶向性。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市场销售特点划定不同时期的监管重点,分期分类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一是注重把握消费需求的导向性。如在重大节日期间,把消费旺盛的大中型商场超市作为整治重点,在春节前把礼盒形式的保健食品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整治力度,着力打假治假、消费维权。二是注重把握消费人群的特殊性。保健食品销售面向的主要是中老年人和婴幼儿,在以往开展的专项检查中,突出开展对此类特殊人群消费相对集中场所的专项治理,重点排查进货渠道不明、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注重把握执法方式的科学性。每年组织一次保健食品“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行动,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保障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加强保健食品“会销”监管,非法会议营销是保健食品监管领域的重点整治对象,我局将与辖区内宾馆、酒店等特殊食品会议营销场地提供者签订《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风险责任告知书》,对企业提供特殊食品会议营销场所的主体责任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告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相关规定。二是打造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打造一批示范店,用最严格的标准规范示范店的经营管理秩序,引领其他经营者参观学习,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保健食品行业整体管理水平。三是探索保健食品长效监管机制,专项整治具有持续时间短、见效快、易反弹等特点,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保健食品行业中屡禁不止的顽疾,举一反三,积极探索适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才是保健食品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我局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多场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推进保健食品知识进乡村、进商超、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2020年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次,举办保健食品专题讲座6次,制作宣传标识牌16块,标语横幅12条,制作张贴宣传海报52张,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各类媒体发布科普宣传12个次,直接受众人数6000余人;2019年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3场次,覆盖8个社区和乡村、2所学校、1个商超、2个网络平台,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众人数6000余人,受到市民的充分肯定与赞扬。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群众性强、参与度高的科普活动。除了常规的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商超、进网络等活动,今年希望能够与医院联合开展宣传科普活动,让更多家庭、更多群体认识到“保健食品不是药,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
三、关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此项工作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已提请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6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