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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246号——以强师促强教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21-09-22 17:14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1)第246号

 

案由:    以强师促强教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案人:沈平桂 

提案内容: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负重加压、开拓创新,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但对照党和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期望和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各阶段教师队伍的学历普遍偏低,学历比例未达到省现代化指标,在学科结构、年龄阶梯等方面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二是对一线教师的专业培养不够。一些非师范类、非学科专业人员和刚毕业的新教师,缺少跟班学习、岗位培训培养锻炼;城乡、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力度不够,以好带差效果不明显;教师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有待提高,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从教人员教科研活动少。三是对教师的奖惩考核激励的效果不明显。对好中差教师考核的区分度不大,对一线教师倾斜不够,对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尽职的教师没有约束效果,不能真正激发教师教学的热情;在挖掘培养本土名师、留住本土人才等方面的措施有待加强。四是管理队伍需进一步培优培强。作为学校灵魂的校长队伍选拔、考核方式需要改进,部分校长年龄老化能力不强,管理不敢动真碰硬;教育局机关少数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是提高整体素质。配强配优校长队伍,培养懂教育、会管理的校长,促使校长队伍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加强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敬业精神,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争取群众配合、理解,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不断发展和壮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在教师待遇上,向农村教师倾斜,在师资配备上,也要向农村学校倾斜,鼓励优秀教师到边远乡村任教。

三是树立师表形象。加强正面引导激励,注重师德宣传,对先进典型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扎根于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把关定向与凝心聚力作用,围绕师德师风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远离有偿家教等不良行为,不断提升廉洁意识和教学水平。

四是形成发展合力。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努力,教育局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系统内、外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团结凝聚方方面面力量。要力争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为我市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宽松环境,以高质量的软件与高标准的硬件,切实答好教育“考卷”,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加多样教育的期盼。                            

 

审查意见:

    请市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教育局办理。                                                                                             

 

2021年 1 月11  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46号提案的答复

 

沈平桂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以强师促强教,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维护教育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推动兴化教育的提质发展。具体做法是:

一、依规招聘教师,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根据全市教师结构性缺编的实际,为满足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基本需求,防止师资结构矛盾进一步加剧,2020年安排招聘计划428人,其中公开招聘教师333人,实际录用316人;安排教育系统部分普通高中招聘计划27人,实际录用16人。有效缓解城区小学师资较大的问题,大幅减少城区小学非编教师的聘用人数。新教师的70%仍优先补充农村学校,重点补充农村学校的紧缺学科教师,着力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我局积极与编办对接,落实2021年教师补充计划,2021年拟招录新教师328人。

大力推进定向师范生培养,为乡村教师做好师资储备。经与编办、人社等部门协商沟通,2020年我市申报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100名。通过学校、微信等途径,广泛宣传乡村定向师范生有关政策,实际录取100名我市应届高三毕业生为乡村定向师范生。同时,认真做好2020年首批59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实习和就业工作。2021年省厅再安排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100人。为加强高中教师队伍,我局与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积极沟通,并得到市政府同意,拿出18个用人计划,用于鼓励兴化籍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优质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与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如期毕业后,则安排到我市兴化中学和楚水实验学校任教。

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扩大城乡交流

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保证教师资源高效合理配置,结合我市实际,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市委编委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兴化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和教师流动管理实施办法》,并于9月印发给我局实施,依据文件精神,我局开展城乡教师动态调整,共调整825人编制,进一步优化了城乡教师资源。

同时,探索建立适合我市义务教育发展现状和趋势的教师交流办法,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共有519名教师参与交流,交流轮岗教师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比例为23.76%,交流轮岗的骨干教师104名,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比例30.06%。2021年秋学期将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力度,整合农村教师资源,有效推进城乡教师规范、合理、有序流动。

三、骨干引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自2020年起,高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幼儿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大专,提高入职教师学历起点。同时,完善教师学历进修奖励办法,提升教师学历层次,按照教育现代化教师学历提升达标要求,一校一标,推进各校学历提升达标工作。全市各学段专任教师达标学历比例逐年提升,幼儿园专任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7.13%,小学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4.95%,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9.97%,高中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上达13.54%

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类培训,教师规定学时培训率达100%。继续强化校长、骨干教师和新教师三支队伍建设,加大班主任队伍培养培训力度,推进研训融合,促进教师队伍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实施卓越校长、教师培养工程,推荐参加泰州市中小学校长卓越领导力高级研修班,大力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定期开展学科骨干教师送教送培活动,完善骨干教师送教送培模式和名师工作室运行模式,提高送教送培质量,有效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组建新一轮名师工作室和乡村骨干教师培训站,创新名师工作室管理运行机制,增设导师,充分发挥行政推动和专业推进的合力作用。

四、多措并举,提高师德建设水平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理想信念教育,将师德教育摆上教师教育的首要地位,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强化师德引领,建立新教师宣誓制度;继续组织评选“我的教育故事”,汇编出版第五期《我的教育故事》。强化准则学习,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别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准则要求转化为教师行为的指南和禁行底线。强化师德考核,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划定行为底线,坚决从严处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住宿代伙、收受礼金等各种师德失范行为。近期,全市各校正在开展“振师风,正作风”师德专题教育活动。

五、倾斜乡村,做好职称评审和表彰奖励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职称评审政策,积极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职评工作,充分调研,建立强化师德和教师实绩的职称评价方法,规范程序,量化评审条件,确保公平公正、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导向和激励作用。职称评审争取更多的指标,向一线教师、农村教师倾斜。适当增核乡村学校职称岗位,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职称实行政策倾斜、优先推荐,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课时量多的教师,以及担任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的,在申报职称时予以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职称实行政策倾斜、优先推荐,在特后评审、师德模范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等评优评先方面向农村一线教师倾斜。

六、提高教师待遇,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从2021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目前已落实到位;实施教育系统事业人员上下班交通费,标准为每入每月500元。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已发放到位;2020年拟按照人均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性补贴。充分利用教师奖励性补贴政策杠杆,拉大分配差距,激发教师工作活力。根据泰州市委“办人民满意教育”推进大会精神,2022年还将进一步提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出台兴化市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八条措施,出台广纳优秀教育人才六项优惠政策。2020年发放了“三级骨干教师”教科研补贴140多万元。优秀教育人才图书费按人才办标准发放到位。市政府目前已筹集600万资金用于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具体奖励方案正在制定中。

今后,我们将继续对照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需求,检视查找问题,明确争先进位目标,力争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兴化市教育局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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