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2020)第323号——关于加强对快递、外卖人员安全行车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09-14 17:30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0)第323号

 

案由: 关于加强对快递、外卖人员安全行车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张迎红 

提案内容

近几年,随着网络购物的迅速发展,不仅淘宝、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发展迅速,饿了么、美团等订餐、送餐平台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切切实实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不用出门,只要你能想到,从家里用的到身上穿的,全部都能送到家中。随着送货、送餐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市快递、外卖小哥的队伍也随之迅速扩张,各类“外卖”深受消费者欢迎。但快递员、外卖小哥们为“抢时间”、“拼速度”随意违反交通规则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应引起重视。在路上,随处可见的都是超大、超长的电瓶车,装载着满满一车货物,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中穿梭疾驰,还有不少快递、外卖小哥逆行,闯红灯,骑车的时候打电话,甚至在人行道上飞驰等等。在调研中,不少市民对于快递员、外卖配送人员为“抢时间”,不顾一切横冲直撞表示反感;不少机动车驾驶员则对骑手们的电动自行车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不法行为表示困惑。但快递员与外卖配送人员们则反映,他们之所以不惜违章,拼抢速度原因是与他们的薪酬机制有关。此类行为给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强化对快递、外卖平台、相关企业的监管。有关部门要与相关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实行警告及约谈制度。定期深入企业查看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车辆、驾驶人员的基础档案,监督其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实现信息共享。加强警企合作共管,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的人、车信息和警方管理信息的共享互通。强化形象标识。配送员统一佩戴头盔,统一车辆外观标识,统一安装配送车辆专用识别标牌。通过强化形象标识,便于民警路面管理和企业、骑手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合作管理。推行警方和企业双处罚机制,骑手信用等级记分制度,通过深化合作管理,进一步促进骑手文明交通行为的养成。

3.加强对相关企业、对驾驶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在“618”、“双11”、“双12”等重大网络注销活动前,对快递、外卖送货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他们文明交通意识。

 4.严格交通执法。建设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违法行为。选择在部分重点路口试点建设一批非机动车电子监控抓拍设施,对外卖配送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建设一群“隐形天眼”,强化执法处罚,提高震慑力。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公安局主办,市场监管局会办。

 

2021年1月10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23号提案的回复

 

张迎红委员:

    您好!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第323号政协提案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人员研究,现对此提案的回复汇报如下:

1.我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已正式成立“外卖骑手”源头监管工作小组,由外卖企业发挥源管主体责任,车管所加强监管责任,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等方式,加强对“外卖骑手”的源头监管工作。工作小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助企业加强监管,对“外卖骑手”的违法行为,除交警处罚外,由各单位建立积分制度进行考核,切实承担起“外卖骑手”源管工作。

2.我市两家外卖单位已切实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戴头盔、统一上牌、统一编号、放大号牌。

3.我局交警大队已联合我市两家外卖单位建立外卖骑手红黑榜制度,每季度通报外卖骑手交通违法情况、交通事故情况等,进一步规范外卖骑手交通行为。

4.自2021年元旦起,我局交警大队首次在城区大润发西侧、英武大桥东侧等5个路口启用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电子监控抓拍系统,之后还将在其他10个路口、点位安装机非不分或逆向行驶监控抓拍,切实加强对外卖骑手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对于您的优质建议,我们将采取相应措施,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为文明城市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期盼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高度关注,对我们工作的不足提出批评,我们将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兴化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1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政协兴化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政协兴化市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3993号

联系电话:0523-83231283   电子邮箱:xhzx323128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