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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296号——关于规范我市医疗陪护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09-17 09:34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1)第296号

 

案由:   关于规范我市医疗陪护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 周宇  

提案内容:

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心脑血管疾病增多,不少病患生活难以自理,常需要家属或医疗护工照顾。目前年轻子女大多为独生子女,上有老下有小,且自身工作事务繁忙,难以全心担负起照看老人的重担,因而催生了医疗陪护市场。目前我市各大医院都存在聘请医疗护工照看病人的现象,一个优秀专业的护工,既能缓解家属陪护的压力,又能让患者得到良好的生活护理。

但目前我市医疗陪护市场不规范,存在较多突出问题。经过我市几家医院走访调研发现,目前医疗陪护服务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陪护人员来源复杂。很多医院陪护从业人员的主要来源是家政服务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部分社会闲散人员等一般社会陪护人员。

二、大多数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护理常识,业务素质比较差。

三、陪护市场比较混乱,因受利益驱使,服务收费不断攀升。据调查,目前我市各级医院的陪护工价格已达到160至180元/天,且搬运病人、陪同特殊检查治疗需另外加费,且这部分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费用之列,患者家属普遍认为价格较高,难以承受。

四、缺乏专业感染防控知识及培训,从业人员没有强制的定期检查要求,存在职业暴露引起的交叉感染风险。    

建议、办法和要求:

以上这些问题是长期困扰管理部门、医院及患者家庭的社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建议:

一、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陪护工作及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医院及第三方专业公司做到依法用工,护理员持证上岗,督促建立护理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标准和服务规范等,并逐步探索服务员岗位分级制度,进一步规范提供生活照护服务,以满足住院病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二、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自愿选择是否雇用陪护服务人员进行陪护。要强化由医院主导、陪护服务机构配合管理的陪护管理模式,多渠道多措施对陪护服务实行限价管理,医疗机构应将陪护服务管理规定、陪护服务人员派遣制度、陪护服务收费价格等信息通过医院滚动信息公告栏及科室公示栏等途径向社会公示。

三、规范服务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各级医疗机构及第三方专业公司要主动开展护理员岗前、岗中培训,使护理员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护理员队伍的从业素质,以不断提升陪护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自愿的原则,主动宣传和引导患者和家属聘用第三方专业公司的专业护理员,并由患者及家属与第三方专业公司签订陪护协议书,确保专业陪护质量。

四、规范收费,制定合理陪护价格。陪护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陪护服务机构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陪护服务机构按照与医院签订协议的陪护服务价格进行收费,不得私自额外收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出规范陪护工管理。

五、鼓励业态创新,拓展服务渠道。医院可以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让陪护公司进入医院,陪护公司与临床科室密切配合,做好陪护工的管理和考核。同时鼓励医院引入第三方有资质、合法合规专业公司以劳动派遣方式或服务外包方式提供规范的陪护服务。

六、发挥医院及相关医学协会作用,加强宣传力度,加强护工技能培训,吸引贫困待业人员进行陪护岗位,助力脱贫再就业。

良好的医疗陪护管理不仅能减轻医务人员的工作量,也能使住院患者得到了较好的照护,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促就业促创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均具有重要意义。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卫健委办理。

 

2021年1月12 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周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医疗陪护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和独生子女家庭增多、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陪护需求不断增加等诸多因素影响,“无陪护病房”、“优质护理服务”越来越成为社会的重要需求。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医疗陪护管理的建议”,表达了多数病患家属的愿望。

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行责任包干制,使责任护士对其包干的病人全面负责,包括生活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康复、健康指导等,为每一位患者提供人性化的优质护理服务。目前,全市8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病区管理更加规范,护理安全得到保障,内涵质量得到提升,基础护理得到落实,病人满意度不断提高。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真正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满足了病人及其家属的要求,节约了社会成本,减轻了患者及家属的负担,受到了广泛好评。但在此过程中,出现两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临床护士配备不足。目前,护士配备的严重缺少,尚不能满足推行公立医院推行无陪护病房的要求。二是由于专业陪护人员的短缺,大部分的陪护还需病人家庭承担,或一些非专业性的陪护人员,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发生后,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医院对陪护工作进行严格控制,发生了不少医患之间矛盾。您所提出的陪护市场混乱问题确实存在。根据您的建议,我委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整体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继续全面深化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按照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弹性按需排班,给患者心理上安慰、生活上关照。

二是加强临床护理岗位的人员配备。进一步增加临床一线护士的数量,增加护理设施,改善护士工作环境,减轻护士非护理工作负担,切实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让护士一心一意服务于患者。

三是探索实行护工持证上岗制度。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护工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同时加强与人社、物价等部门的磋商,制定护工行业的准入标准和收费标准,实行培训上岗制度。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护工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培训、考核、体检后发放护工上岗证,以提高护工的职业道德素养、护理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更好地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护服务,满足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社会需求。

目前,市人民医院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合作,所有在市人医从事陪护工作的人员必须与相关公司签订协议,经过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证书,才能在该院陪护岗位就业,2020年,与市公安局合作,对医院“黑护工”进行了打击,今年,市人民医院正开展江苏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申报工作,如能成功,将为我市的陪护专业的发展打下基础。

非常感谢您对卫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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