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1)第331号
案由: 建议加强犬类动物管理 制定养犬公约
提案人: 富伟
提案内容:
随着居民生活的条件提高及爱好的多元化,宠物饲养已经成为一种生活常态,城镇居民的休闲消费和情感寄托方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饲养犬类的人越来越多,宠物已经大量进入家庭之中,但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如犬类扰民问题、疾病传染问题、污染环境问题、宠物伤人问题。因各种原因被遗弃街头的流浪狗也随之增多,给城市管理带来诸多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进入冬季,由于草坪、树林已经没有绿色枝叶的遮蔽,市民在遛狗时经常不清理狗的粪便,所以小区里、街道、马路旁随处可见遗留粪便。据统计,2017年狂犬病居全国传染病报告死亡数第四位,对老百姓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这不但损害了文明城市的形象,还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环境及市民身体健康,同时还加重了保洁员的工作,犬粪是全国各地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表面上是小事,但实际上暴露了城市管理的一个漏洞,多头管理,养犬市民文明程度不高,惩罚力度不够。针对养犬的一些公共设施没有设立等等都是犬粪肆意横行的原因。文明养犬、犬类规范管理迫在眉睫!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广泛利用媒体、社区进行养犬政策的宣传,倡导文明养犬,增强养犬人的社会公德和自我约束意识。依托社区加强犬类管理,对辖区的养犬的户数和犬的数量进行逐一登记管理,制定养犬公约。
2、养犬人必须办理养犬号牌。并佩戴以示身份,按规定定期注射狂犬疫苗。建议物价部门允许小区物业对养犬的业主加收清洁费。有条件可为犬植入电子身份证。
3、严禁带犬进入商场、饭店等公共区域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犬只应当由成年人牵领,犬链长度不能超过一米五,犬只必须带号牌,外出前必须带封口罩,犬粪便要及时清除干净。
4、对不重视、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养犬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不听劝阻的,除一定处罚外,将与个人信用、社会信用挂钩。建立犬类不及时处理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给举报人一定奖励。对流浪、遗弃的野犬由城警部门统一收容处置。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公安局办理。
2021年1月 12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31号提案的答复
富伟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加强犬类动物管理 制定养犬公约”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公安局秉承“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规范犬类管理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2020年11月20日,我局在泰州地区率先起草并出台《兴化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为全面推进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整合优势资源。成立犬类管理办公室,计划筹建专业流浪犬收容队伍,配备专用车辆、犬笼和工具,开展主城区流浪犬收容工作。各派出所明确1警2辅专职负责涉犬工作,上下联动、协同作战。截止目前共收容流浪犬、无主犬643只。
三是强化横向联动。组建覆盖全市的犬只管理专职机构,将乡镇街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城管、市监等单位部门纳入犬类管理体系,通过数据共享、系统共用、智能派单,最大限度协调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和广泛的社会力量。研发全省首个犬类管理手机APP“兴化市犬只管理登记”,犬主通过该APP已注册登记宠物犬2015只,申领发放犬牌1810个。督促动物防疫站和宠物医院定期录入运营数据,完善犬只走失查找、流浪犬举报、爱犬人士交流模块,全面提升犬类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建设泰州首家犬只收容所。争取60万元专项资金,高标准打造泰州地区首家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占地1320平方米,建立犬只认养、领养、送养机制,提供临时寄养服务。无偿为爱犬人士参观、领养、举办爱心活动等提供服务。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打涉犬违法行为,累计口头警告不文明养犬行为620余起,行政处罚46人,通过犬类管理进一步推动了城市建设法治化、文明化进程。
兴化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