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2)第328号
案由: 关于农保门诊报销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 王华
提案内容:
戴南镇合并后,原唐刘、张郭、茅山的村民只有到唐刘卫生院、张郭卫生院、顾庄卫生院才可以享受农保门诊报销,去其他卫生院无法享受门诊报销。
有的村民可能因为急诊就近就医,或者特地去其他医院就医,但是不能享受门诊报销,部分村民群众对此有意见,认为在一个乡镇,农保卡应该可以通用,报销额度用完就可以了。
建议、办法和要求:
医保局是不是能打通这个门诊报销的限制,方便村民就医。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医保局办理。
2022年1月 10日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答复
王华委员:
根据泰州市《关于明确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业务经办口径的通知》泰医保办发[2020]89号规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是指承担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由其主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门诊统筹承办结算资质。主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认真履行对其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执业许可、费用结算等监督管理职能。参保人员每年只能在参保地选择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及非在校未成年人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受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限制,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目前我市执行泰州市医保的相关政策,资金上实行泰州市市级统筹。戴南镇合并后参加城乡居民的参保村民目前仍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参保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管理。但参保群众可根据需要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戴南人民医院也可选择),如需要变更可携本人医保卡至兴化市医保中心窗口或戴南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修改,目前原则上规定每年可修改一次。
兴化市医保局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