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2)第279号
案由: 加强我市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提案人:丁永忠第一附议人:汪夕禄第二附议人:王水生
提案内容:
兴化市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漫长的渔猎文明和农耕文明,孕育了大量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几年来,我市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动员城乡文化工作者和热心人士,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不断加大申报组织力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迄今为止,我市公布兴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24项。其中,泰州级33项,省级12项,国家级3项。已申报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2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8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90 人(已有7人去世)。
众多的非遗项目,传承呈现两极分化态势。一些有市场需求的以工艺制造和食品加工产业为载体的非遗项目(如木船、米甜酒、猪头肉、鱼圆等),传承态势良好。而没有经济效益的非遗项目只能靠原生态保护方式赖以生存,日趋衰落。如糖塑、判官舞、空竹等项目,传承难以为继;传统岁时节庆等民俗形式,也已经与现代生活方式渐行渐远。两极分化导致了人才分布失衡。与市场紧密衔接、关联度高的非遗有人学,传承人多;难以与市场对接的非遗项目没人愿意学,传承人少。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非遗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使人民群众既是非遗的创造者、传承者,同时也成为宣传者、保护者。
2.强化资金保障。目前国家、省、市都有非遗专项经费,且大幅度增加,我市的资金保障机制尚未建立。应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总体要求,每年安排合理的传承人补助、非遗宣、展、演、训、录等方面的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非遗工作经费和重点非遗项目的抢救、保护经费落实到位。
3.做好濒危项目的抢救性保护。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些非遗项目必然会被淘汰,为防止“人走技失”,在关注传承人健康的前提下,应尽快组织力量用口述历史、原生态记录、制作全程影像的方式,全面保存非遗项目的完整影像资料,力求达到根据影像资料可以复原非遗项目的要求。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理。
2022年1月10日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丁永忠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我市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市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充分展示非遗成果魅力。为保护、传承好这些活态的珍贵文化遗产,我们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利用各种契机,先后组织了“千垛菜花旅游节非遗展示”“兴化民歌进校园”“水乡非遗进校园”“相约元宵节,邂逅银北门”等活动,每年定期举办乌巾荡龙舟大赛、新春舞龙大赛、兴化市民歌大赛。每天在抖音平台进行淮剧直播。清明时节开展以茅山庙会、茅山会船、茅山号子为代表的茅山镇特色文化艺术节,元宵节开展“沙沟游走灯会”大型实景演出,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观摩指导,在央视、《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新华网等知名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各项活动的开展已逐步打造成为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2.加大非遗资金投入。一是建设各种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博物馆。先后在城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成氏宅第内建设兴化市非物质文化展示馆,在市文化馆建设兴化市传统音乐传习馆等;沙沟镇建设了渔文化博物馆,戴窑镇建设了砖瓦展示馆,竹泓镇建设了竹泓木船展示馆,陈堡镇建设了长龙古农具个人展示馆等。二是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扶持政策。与市委人才办对接,出台了《兴化市非遗乡土人才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重点考核奖励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同时,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泰州市级非遗保护补助专项资金,为非遗保护工作提高坚实保障。
3.做好非遗项目的抢救性保护。针对一些年纪很大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如果不及时寻找下一个传承人,非遗项目将会面临较长久的断层。有些项目可以找寻人员进行授艺,但有些项目随着时代的发展,必然面临淘汰,我们将用科技手段,如摄影、摄像、文字、图片等方式把这种技艺记录下来。下一步我们将向财政争取专项经费,对濒危项目进行数字化保护。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心和支持!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