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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393号——莫让小区充电车棚成摆设
发布日期:2022-09-09 09:38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2)第393号

 

案由:莫让小区充电车棚成摆设                                            

提案人:娄秀兰

提案内容:

因前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需要,市政府花大力气,投入相当多的资金与精力,对兴化城区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兴建了不少崭新的电动车棚,有的还配置了充电装置。但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这些电动车棚仅仅发挥了为电动自行车遮风挡雨的基本功能,充电功能未能得到实现。这一现象,在居民小区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的根本没有安装充电装置,有的即使安装了,由于种种原因,也只是个摆设,并不能正常使用。因此,小区居民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为电动车充电,这就导致小区里飞线充电、车库室内充电的现象照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当引发的火灾触目惊心,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也让前期的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人民群众也怨声载道,充电车棚成了摆设。

建议、办法和要求:

建议相关部门如住建局和街道社区,将小区逐一排查,梳理电动车棚不能充电的具体原因,逐项施策,尽快整改到位,真正实现居民在集中充电装置点充电,杜绝安全隐患,让全体市民共享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益处,让创建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民生。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昭阳街道办理。

2022年1月10日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93号提案的答复

 

娄秀兰委员:

您好!感谢您的宝贵建议,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建议相关部门如住建局和街道社区,将小区逐一排查,梳理电动车棚不能充电的具体原因,逐项施策,尽快整改到位,真正实现居民在集中充电装置点充电,杜绝安全隐患,让全体市民共享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益处,让创建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民生。

答:在文明创建与小区环境微整治中,根据小区现有实际情况增加电瓶车棚的安装,因专业及安全问题,昭阳街道与国家电网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由国网泰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投资、建设、运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即可将部分分红收益用于对小区维修金的补充(解决小区维修基金续筹难得问题),还能避免充电棚被不良物业侵占,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已完成21个小区200套充电桩(每套配10根插座)建设,收费标准为5小时/元(据了解目前为全市最低),今年还有155套充电桩在有序建设当中。

 

 

兴化市人民政府昭阳街道办事处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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