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2)第145号
案由: 加强城市管理 完善城管体制
提案人:陈立新
提案内容:
城市管理是一门科学,兴化市城管局,长期坚持学习培训,使队伍专业化,军事化,科学化,所以在城市管理,违章拆除,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都能做出优秀的成绩,受到了市民和领导的称赞,但在实际中广大群众发现两个问题:
一、除城区城管局负责的之外,对拆违章力度不够,城市管理不太理想,对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造成群众满意度不高,原因是管理不够专业,领导只是分工负责,没有像市城管局有一个专业的,团结的,严格要求的领导班子。
二、城管工作人员特别是非公务员的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工资及待遇低,他们所做工作肯定比公安人员辛苦,工作量也很大,在各项工作特别是创建期间贡献也很大。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将全市城市管理由兴化市城市管理局统一专业管理,像公安体制一样,下设分局,制定统一管理标准,提高城管科学化管理。
二、组织相关部门商讨提高城管工作人员(包括环卫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城管局办理。
2022年1月9日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
陈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管体制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认真研读了您的提案后,我们认为该提案积累了您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方向明确,措施具体,为我市城市管理的提升和城管体制的完善提供了建设性建议,值得借鉴。
根据2019年兴化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城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挂市城市管理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两块牌子。新的“三定”方案实施后,城管局主要担负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河道保洁、城市管道清淤等职能。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新的“三定方案”的要求,同时承担行使城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责任。以及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它任务。
一、针对将全市城市管理由兴化市城市管理局统一专业管理,像公安体制一样,下设分局,制定统一管理标准,提高城管科学化管理的建议。
为了做好城乡防违治违工作,2018年4月,我市防违办成立并正常运转,各职能部门、各镇(街)、开发区违建防治决心坚定。属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主动巡查、带队拆除、协调矛盾,防违治违成果比较明显,基本做到了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逐步消化。通过近4年的管理,“不敢违、不能违”的高压态势基本形成。在防违治违工作中,我局作为防违治违的牵头部门,做到遇事不推诿不扯皮,主动担当,积极做好属地镇(街)城管执法人员、社区负责人、物管企业负责人违建防治工作实务培训,确保在实际工作中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操作。在日常工作中,镇(街)拆违工作遇到困难时,我局城管执法人员总是第一时间赶赴拆违现场协助工作,做到有求必应,全力以赴。2021年2月,市政府出台《兴化市乡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推动了执法资源和力量下沉,依法向乡镇(街道)赋予综合行政执法权限,破解行政执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了坚持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属地监管责任有效落实,我局将根据陈委员的建议,探索将全市城市管理由我局统一专业管理,像公安体制一样,下设分局,报请市委编办审批。目前,我局已有8名城管执法人员长期派驻昭阳街道、垛田街道、千垛镇、兴东镇和安丰镇,协助乡镇(街道)城管执法业务指导,规范执法程序。
二、针对组织相关部门商讨提高城管工作人员(包括环卫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建议。
目前,我局城管工作人员由三种性质编制的人员组成,一是事业参公编制人员,这部分人员享受我市参公事业单位的标准发放工资;二是人事代理编制人员,这部分人员享受我市事业单位的标准发放工资,缴纳企业保险;三是编外合同制人员,这部分人员与我市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发放标准持平。由于城管编外合同制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的工作量大,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经与市委市政府申请,同意给这部分城管人员上调工资福利。我局将这部分城管人员与实际工作考核挂钩,给予每人增加500元/月的考核和300元/月的特殊岗位津贴。这一福利待遇的提高,极大激发城管人员的工作激情。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区环卫保洁清运范围扩大,环卫工人从事脏累苦的城市清洁工作,为维护城市容貌、创建城市文明形象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环卫工人工作量与工资福利已经不相匹配。我局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人社、公安、财政、卫生、安监、总工会等部门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为契机,“环卫企业要完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环卫职工工资决定机制,一线环卫职工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多方协调,多方筹资。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8月,我局一线环卫职工月工资收入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发放,并纳入财政预算。目前,环卫工人的基本工资从1830元/月,调整为2277元/月,体现了政府对环卫工人的关心和爱护,极大激发环卫工人“做事不怕吃苦,做人不怕吃亏”环卫精神。
陈委员,您所提的建议和意见,与我局的发展不谋而合,为理顺城市管理机制体制夯实了坚持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多提宝贵意见。
兴化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