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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031号——关于下调兴化市民用天然气价格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09-28 09:25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2)第031号

 

案由:关于下调兴化市民用天然气价格的建议                                                  

提案人: 费桂铭  

提案内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用天然气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大家生活的必需品,天然气的价格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成本,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兴化市天然气的价格一直以来都是高于泰州地区的其他县市,也为广大群众所热议。

通过前期调查了解得知:

1.泰州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告用户书》,决定对民用天然气阶梯气价进行政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第一阶梯居民用户年用气量由之前的0---300立方米调整到0---400立方米,调整后的每立方米民用天然气价格为2.68元;第二阶梯居民用户年用气量由之前的300---600立方米调整到400---1000立方米,调整后的每立方米民用天然气价格为2.95元;第三阶梯居民用户年用气量由之前的600立方米以上调整到1000立方米以上,调整后的每立方米民用天然气价格为3.75元。

2.根据兴化市新奥燃气营业厅公布的最新的收费明细,兴化市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仍为0---300立方米,每立方米民用天然气价格为2.83元;第二阶梯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仍为300---600立方米,每立方米民用天然气价格为3.4元;第三阶梯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仍为6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民用天然气价格为4.25元。

建议、办法和要求:

1.深入群众,召集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各行各业的普通群众进行调查,可以采用入户走访、问卷、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最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兴化市民用天然气价格比同类型城市高的意见和建议。

2.政府相关部门对民用天然气价格继续调查,了解周边地区,尤其是经济、人口、文化差不多的泰州地区的民用天然气价格制定以及阶梯年用气量的相关情况,对民用天然气价格继续调控。

3.居民用气价格统一由政府部门定价,受政府价格管理主管部门监管。政府部门在充分调研后,要严格控制民用天然气价格,保证民生福祉。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发改委办理。

2022年1月11日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1号提案的答复

 

费桂铭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2022)第031号提案,我委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关心。我委对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居民燃气阶梯价格政策情况

我市现行居民燃气阶梯价格政策是2015年原市物价局根据国家、省要求制定,2019年调整。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分为三档:一档0-300立方米(含)价格为每立方米为2.83元、二档300-600立方米(含)3.4元,、三档600立方米以上为4.25元,阶梯价格比例1:1.2:1.5。

周边地区(泰州市区、姜堰、泰兴、靖江)阶梯价格,一档为2.68元/立方米,二档为2.95元/立方米,三档为3.75元/立方米,阶梯价格比例1:1.1:1.4。与我市对比,除了阶梯价格比不同,价格构成方面(门站价格+配气价格+管输费),兴化比泰州每立方多0.15元管输费。配气价格方面,兴化配气价格每立方为0.8元,比泰州(0.79元)高1分钱。

2022年2月21日,根据兴化新奥燃气、泰州中油燃气、兴化中油金路燃气、兴化东方燃气等四家企业2018-2020年管道燃气配气成本监审结论,并报市政府同意,本委将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每立方米0.8元与泰州同步调整为0.78元

二、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情况

我委结合2021-2022年度党员冬训工作,将扩大居民阶梯气量,降低群众燃气费支出列为学党史,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前期,按规定程序实施了成本监审,完成了阶梯价格政策调查评估。制定完善阶梯气价政策,按照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留有余地的原则,对一、二档阶梯气量覆盖比例在省、泰州的基础上留足空间,提高一档阶梯气量的覆盖比例。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953号),,凡是一档二档覆盖率中有一项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必须于2021年完成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调整优化工作,2022年1月执行。其他2022年启动调整优化工作,2023年1月执行。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我市2021年一档用户覆盖率88.14%,超过8.14个百分点,一二档用户覆盖率99.02%,超过4.02个百分点。

我委于2022年初启动调整优化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公告、组织召开燃气企业和居民用户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消费者燃气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具体内容:一档阶梯用户气量由现行的每年0-300立方米(含)扩大为0-400立方米(含);二档阶梯用户气量由现行的每年300-600立方米(含)扩大为400-1000立方米(含);三档阶梯用户气量由现行600立方米以上扩大为1000立方米以上。政策效果:根据2021年市区居民燃气用户情况和现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计算,按照上述政策调整,预计可减少我市居民燃气支出93.10万元。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分档气量标准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受全球疫情及国际形势影响,国际能源市场价格上涨。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0〕287号)建立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天然气上游价格同向联动机制,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2022-2023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明确,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5。我委为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规范企业价格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供需双方合法权益,待上游门站价格下降,立即启动价格下调工作。

居民燃气价格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本委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部署,精心谋划,切实履行部门责任,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强化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兴化生活的向往。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感谢您对全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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