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2022)第176号——建议市、镇两级承担部分水环境长效管护费用
发布日期:2022-09-27 10:05 来源: 兴化市政协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委员会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2)第176号

 

案由: 建议市、镇两级承担部分水环境长效管护费用                                     

提案人:吴健

提案内容:

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各乡镇实际,均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方案,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目前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主要是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不同形式建设的其它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经调研走访我镇所有村发现,水环境的长效管护虽然纳入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中,但是水环境长效管护的费用并未参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费用管理。经了解,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产生的费用由市、镇两级承担60%至70%,而水环境的长效管护全部由村承担。我们兴化是水乡,绝大多数村里河道都很多,水环境的长效管护是村财政的一笔较大的支出,而我镇部分村每年在水环境长效管护上的支出是4-5万元,稍大一点的村的支出7-8万元,个别水面面积较大的村更是达到了10万。这笔支出对于村财政而言,是一笔较大的负担。                                                     

建议、办法和要求:

建议由市长效办和市河长办牵头,对全市乡镇水环境长效管护情况进行调研,将水环境长效管护费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费用管理中去。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农业农村局主办,水利局会办。

 

2022年1月 9日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吴健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市、镇两级承担部分水环境长效管护费用”已收悉,您在提案中指出了水环境长效管护虽然纳入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中,但水环境长效管护费用全部由村承担,对于村财政是一笔较大的负担,建议将全市乡镇水环境长效管护费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费用中,感谢您对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关心,农业农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民群众宜居宜业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就地取材、生态乡土”的整治思路,深入开展以“四清一治一改”(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河塘沟渠、农业废弃物和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加强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加快改变农民生活习惯)为重点的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面上清洁向村庄周边拓展;坚持常态化管护,实现以管促理,以理促进,构建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成效显著。

我市地处里下河腹部,由于地势低洼,成了“四水投塘”,水花生、水葫芦、绿萍等水上漂浮物聚集的重灾区,尤其是夏季补水期,大量的水花生、水浮莲等水上漂浮物入境,极大地影响了河道清洁度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近几年,全市上下投入足够的财力、物力、人力与水花生、水葫芦、绿萍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

市级打捞以“上拦、中清、下捞”方式,重点控制上游,常年清理中游,集中打捞下游。“上拦”以南片区和西北片区主要骨干河道上游设置卡口,充分发挥卡口的拦截功能,最大程度减少上游水上漂浮物进入我市境内。“中清”以车路河北和下官河东主要支流设置卡口,加大对车路河、盐靖河、渭水河、海沟河的整治与管护力度,落实管护责任人,对界河水上漂浮物积聚区进行重点管控,确保河道畅通。并落实第后一道“下捞”防线,以海沟河下游及兴盐界河增加打捞力量,确保河道没有淤积。每年用于市管卡口打捞费用约600万元。近几年,我市购置大型打捞船约80条,乡镇中小型打捞船约100条,租用交投公司船只10条。市财政对乡镇约25个市级卡口每处给予5-16万元管护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按相关规定落实管护人(保洁公司),市河长办下达乡镇奖补资金。同时,各乡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管辖区域内落实了水环境打捞经费和责任人。目前绝大部分乡镇对村级水环境打捞均由乡镇统一实施,财政结算。同时,市河长办对重点区域,部分村按重大活动或年度、季度给予水环境打捞经费补贴。

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牵头单位,一直倡导加大资金投入,但是在《兴化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补助资金按省定标准每人32元,在20196月,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固定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预〔201944号)文件明确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省财政奖补资金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省财政补助资金,从2019年起进入固定补助基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费用按32/户标准进行补助,以后年度不再另行发文。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同时镇村也要发动家乡能人多捐赠,力争早日提高管护资金标准,把管护工作做真做实,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各行业部门也要多方筹资、多渠道帮助村集体提升村级收入,出台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确保村级集体收入稳步提升;提高公共运营投入补助标准,建立增长机制。

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所提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继往地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今后我们将更好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把我市村庄环境提升向更美丽、更宜居、更宜业的方向发展。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7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政协兴化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政协兴化市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3993号

联系电话:0523-83231283   电子邮箱:xhzx323128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