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3)第240号
案由:放大垛田“双遗产”效应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提案人:刘仕兵 联系电话: 组别:经济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提案内容:
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2013年入选农业部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4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22年10月,“兴化垛田灌排工程体系”入选2022年度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垛田遗产社会效应巨大,“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和“兴化垛田灌排工程体系”,从不同的关注视角发掘、展示了垛田的历史、科技、文化、“三农”内涵。垛田“双遗产”不仅激励了当地保护和传承垛田的积极性,更迅速转化为社会发展的动力。
目前,垛田农耕文化遗产的价值还没有充分体现。一是垛田价值优势挖掘不够。垛田传统农业系统传统的种养模式与优越的生态环境,尚未转变成其特色农副产品的品牌优势,遗产地特色农产品与普通产品同质性较高,其独特性没有形成价格优势。二是遗产保护力度不大。《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但在城市开发、交通建设、旅游开发等方面,垛田保护往往让位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缺少长效政策扶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传统农业为主,经济相对薄弱,缺少对垛田“双遗产”等农耕文化必要的保护与发展政策支持。
建议、办法和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为进一步放大垛田“双遗产”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效应,更好促进农文旅融合,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1.大力推介垛田文化遗产。借鉴浙江省“保护共同农业遗产,促进全面乡村振兴”主题做法,举办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宣传推进活动,探讨垛田“双遗产”内在精髓、学术价值、保护传承发展路径。
2.注重开发生态产品。建立完善培育、发展和保护工作机制,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协同开展种植新品种等研发工作,加快建设垛田绿色果蔬生产保供基地。以保护兴化垛田“双遗产”为重点,进一步挖掘生态、文化、品牌价值。
3.贯彻实施垛田保护条例。认真学习宣传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强化依法保护,落实好分级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垛田的违法行为。树立“利用是最好的保护”的理念,全面调查梳理垛田保护区内的各种资源要素和文化内涵。建立专业垛田品牌运营机构,鼓励开展与垛田传统农业文化有关的学术研究、产品开发等活动。
4.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设立兴化垛田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门用于垛田“双遗产”地的保护和发展。建立垛田保护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投入方式渠道,加大垛田生态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分期分区域恢复原始垛田风貌。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农业农村局办理。
2023年1月 1日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答复
刘仕兵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的《放大垛田“双遗产”效应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提案已转至我局办理,感谢您对垛田“世界双遗产”的关注。
2014年“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兴化在全国遗产地中,首次成功举办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交流会,首次与中国农业博物馆联合举办中国·兴化农耕文化展,首次对遗产价值进行科学评估,首次在央视农影大厅举办“垛田故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兴化)特色农产品分享会”,尤其是2021年以来,以《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抓手,不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2022年10月,“兴化垛田灌排工程体系”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使兴化成为全省唯一的“世界双遗产”地,农耕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1. 实施精准保护,开展联合执法。一是划定精准保护范围。2021年至2022年,委托专业机构,结合国调数据和遥感影像,形成《兴化市垛田保护区测绘项目》成果,确定全市垛田保护区核心地块周长为88.2千米,总面积约21.62平方公里,并沿保护区边界埋设界桩270根,在明显位置树立公示牌3个(位于徐马荒湿地、水上森林和千垛景区),标明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禁止行为等内容,推动垛田保护范围精细化管理,确保垛田保护范围内执法监督有据可依。二是开展垛田联动保护。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兴化市垛田联动保护协调机制运行办法(试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公益诉讼联动机制。2021年,市检察院联合我局对垛田地区地块撂荒、水土流失、河道沉船(垃圾)等情况开展巡查,指导属地街道进行整改。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对千垛镇东罗村西罗责任区,某企业倾倒半固态砂石泥浆液的行为进行了处罚。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政府出台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加大对垛田传统农业系统保护资金的投入。2021年,市文旅公司投入2.38亿元,全面完成了李中水上森林景区经营权及相关资产的收购,李中水上森林景区成为我市国有资产。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我市兴化大闸蟹、兴化香葱和兴化龙香芋等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工作。
2.加强遗产宣传,展示垛田特色。一是注重遗产宣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宣传农耕文化,增强发展自信”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将《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作为重要内容予以宣传,发放《条例》500余本、“明白纸”3000多份,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垛田保护政策规定,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到保护垛田传统农业系统、传承传统农耕文化当中。二是研究展示文化。将垛田文化教育纳入地方小学课程,每学期设置6节垛田文化综合实践课,让学生在动态的课堂情境中,了解垛田文化,感受垛田乡情。2022年12月委托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拍摄《垛田文化》宣传片,展示兴化独特的垛田农耕文化。今年4月18日成立兴化市垛田研究会,立足探源、护脉、致远,整合垛田研究力量,助力全市文旅融合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扩大垛田影响。2021年4月,第一部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垛上》改编的电影《垛上花》举行首映式,将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引入文学作品,展示垛田生态文化品牌形象。2022年7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队参加在浙江青田召开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并展示垛田特色农产品,有效提升了垛田农产品品牌形象。
3.深化农旅结合,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推动特色品牌富农。发挥世界双遗产效应,培优做强特色品牌。2022年,兴化大闸蟹产量6.19万吨,现价产值41.44亿元,河蟹产量、产值分别占全省的1/5、1/7;兴化龙香芋年产量6万吨,年产值3亿元;兴化香葱年综合产值15亿元,成为欧盟保护的首批100个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品牌富农。二是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围绕“种风景、卖风景、富农民”,将垛田独特地貌与传统耕种相结合,培育了以千垛花海为代表的休闲农业。举办千垛菜花旅游节、品蟹赏菊旅游季,入选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十大乡村旅游目的地。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发挥垛田种养优势,建成江苏省乃至全国最大的脱水蔬菜生产基地,打造了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中国果蔬脱水加工第一县、中国生态河蟹养殖第一县,并推进千亿级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兴化被农业农村部列入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成为江苏省唯一的省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农业文化遗产是农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类的未来。虽然我市垛田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正如您提案所述,目前垛田农耕文化遗产的价值还没有充分体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城市建设的影响,遗产保护力度还不大,缺少长效政策扶持,加大垛田保护刻不容缓。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联合各方力量,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7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贺信中提出的,“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不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供遗产支撑。
一是实现垛田保护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明确分级保护措施,加强对原生垛岛、湖荡水系、传统农耕的保护。同时,树立“利用是最好的保护”理念,在利用中传承好优秀垛田传统农耕文化。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推进农文旅融合,在千垛菜花、水上森林等旅游产业基础上,做强连接线,延伸利益链,发展民宿、农事体验、民俗文化等新业态,用好垛田无形资产,深挖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提升品牌影响力。
三是加大特色产品开发力度。挖掘垛田“蔬菜之乡”和“江北淡水产品博物馆”的资源优势,放大遗产的生态、文化、品牌价值,讲好垛田故事,加大垛田“土特产”开发,培育健康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大力推介垛田文化遗产。以2024年成功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十周年为契机,对十年来遗产保护与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强化国际宣传,举办高层论坛,展示遗产助力乡村振兴成果,助力垛田争创世界文化遗产。
再次感谢您对垛田保护与发展工作所提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继往地关心、关注兴化垛田这一世界双遗产的保护与发展。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