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3)第256号
案由: 关于加大对外来物种福寿螺整治力度的提案
提案人: 印洁 联系电话:15896061912 组别: 法制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兴化市景范康城8号楼2单元101室
提案内容:
每年4-6月、8-10月份是福寿螺产卵和孵化高峰期,我市多条水道岸边的水草上出现大量福寿螺卵,福寿螺在我市已呈泛滥趋势,需要引起重视。
一、繁殖快,危害大。经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福寿螺已于2003年被中国环保总局列为首批入侵中国的16种“危害最大的外来物种”之一,每只雌螺可年产卵万粒左右,孵化成形后会对水稻、莲藕、茭白、蔬菜、甘薯等农作物产生危害。不仅如此,它还威胁入侵地的水生贝类、水生植物和破坏食物链构成,是卷棘口吸虫、广州管圆线虫的中间宿主,人食用生的或加热不彻底的福寿螺后即可被感染,引起头痛、头晕、发热、颈部僵硬、面神经瘫痪等症状,严重者会出现瘫痪、嗜睡、昏迷等,甚至死亡。
二、易分辨,难治理。福寿螺外观与田螺相似,但形状、颜色、大小均有差异,虽易于辨别,但由于福寿螺喜栖于水下,与本地田螺混生,难以通过打捞等方式灭绝。因兴姜河等河流生态系统中尚有其他动植物,亦不适宜使用福寿螺防控药物进行治理,且福寿螺繁殖力强、传播速度快、生长优势明显,治理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福寿螺的初生卵呈鲜红色,往往分布于沟渠、河道等近水区域,易于被发现,虽可以通过人工摘除卵块的方式,但是终究治标不治本。
三是多头管,权责乱。福寿螺能适应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常栖息于河道、水田、灌溉沟渠、池塘等所有有水环境,故多个部门均具有防治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物安全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职责。检察机关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我市在福寿螺防治工作中存在职权交叉、责任不明的情形,且存在部分乡镇在发现福寿螺后未请有关部门给予专业指导进行科学治理的情况,不利于福寿螺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福寿螺防治工作专班,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福寿螺科学治理培训,统筹协调开展好福寿螺科学防治工作,确保灭螺行动顺利进行,打造灭螺兴化模式。
二是实施综合治理,落实落细措施。突出农田、景区、河道等重点区域,按照“部门指导监督、属地组织实施”的原则,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对我市福寿螺分布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摸清治理底数;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制定治理举措,全面控制福寿螺在我市的扩散蔓延趋势。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公众参与。广泛开展防治福寿螺专业讲座,普及福寿螺的严重危害性,传授灭螺知识和防治措施。设立灭螺专项基金与举报专线,动员全民积极参加福寿螺防治行动,积极保护我市生态安全。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农业农村局办理。
2023年1月1 日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 256 号提案的答复
印洁委员:
近年来福寿螺等外来物种在我市繁殖蔓延较快,对生态环境等影响较大,为此我局全力以赴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一是开展技术培训。4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福寿螺防控技术培训会,下发了《福寿螺防控技术意见》、《加拿大一枝黄花春季防除技术意见》。二是行政推动。4月份以局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福寿螺监测与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福寿螺卵收集处置工作的通知》。在做好农田和渔业养殖区域福寿螺防控工作同时,根据兴政传发(2022)51号文件要求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协调其它相关部门,推动部门协同作战,积极做好防除技术的指导和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联防联控的目标。三是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线上宣传,配合泰州电视台、兴化电视台分别开展了福寿螺防控电视宣传,已印制了福寿螺彩色宣传单页10000余份。四是落实考核奖补。经局党组研究,并已于5月份出台下发《福寿螺收购考核奖补细则》(兴农办【2023】29号)协调安排资金100万,专门用于2023年福寿螺的收购和奖补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强烈氛围,确保福寿螺防控成效。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