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3)第230号
案由:建议全市“托育服务”实现“全覆盖”
提案人:鲍美华 联系电话:15052353868 组别:农业农村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英武南路50号昭阳街道办事处
提案内容:
1.背景
近年来,昭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早教事业的发展列为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投资建成昭阳中心幼儿园,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园,严格规范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有 12 家,还有8 家幼儿看护点,既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又解决近300 人的就业问题。
昭阳中心幼儿园原是新生中心小学幼儿园,创办于2007 年,2011 年 12 月通过省级优质园验收。为了给幼儿创造一个更加舒适、温馨的环境,以及宽敞的活动场地,2014 年,当时的昭阳镇人民政府投资约 1400 万元,迁址王家塘新建;于 2015 年春季投入使用,更名为昭阳镇中心幼儿园。新园占地约 8000㎡,主体建筑约 4700㎡,分小、中、大 18 个班,既具有绿化、美化、儿童化、现代化的时尚气息,又具有环保、安全、符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之特点,硬件超前,软件卓越,是一所高标准的现代化省级优质幼儿园。
2.做法
昭阳街道有 16 个社区、5 个建制村,近 20 万人口。每当开学,咨询“托班”的家长日益增多,因为公办园没有托育班,许多母亲因为孩子无人照料而被迫暂时离职。针对居民的需求,昭阳中心幼儿园情系社会,利用有限的教学资源开设了两个面向 30- 36 个月龄的托育班。2019 年底通过了江苏省托育机构备案,在兴化市公办幼儿园中,独树一帜;2020 年,在泰州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审中,评分名列前茅、具备规范的办托资质。
托育服务对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及保教人员的配置要求很高,昭阳中心幼儿园克服实际困难,在教学区的一楼安排了,保教设备设施的配备力求适合于3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抽调了强有力的保教力量,“三教一保”的教师配备都持有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证。
几年来,昭阳街道投资近 300 多万元,大力发展 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探索建立以中心幼儿园为依托,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公益性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模式,2018 年秋季开学,托育班首批招收 18 名3岁以下婴幼儿,经过几年的实践,入托人数已经增至现在的 50 余人,且呈增长趋势。托育服务收费公益,一直坚持普惠性,服务于家庭,服务于社会,广大家长好评如潮。
3.启示: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放开,举办托育服务,从主城区来看,完全依靠昭阳中心幼儿园一家,远远不能满足与日俱增的群众需求,在经济效益上明显“不划算”,但社会效益与反响较为深远。
建议、办法和要求:
我们一致认为: 作为政府投资的公办幼儿园惠民办园回馈社会更重要,让“兴好幼教”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兴有优教”,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把“托育服务”实现“全覆盖”列为 2023 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二是全市公办幼儿园,尽快申报通过江苏省托育机构备案 ;申请泰州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审,完善规范的办托资质。三是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投资等多元投入机制,在现有办园规模基础上,列出单招预算计划,做到应招尽招。四是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兴办“托育服务”,既缓解财政投资压力,又实现居民创业就业。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卫健委主办、市教育局会办。
2023年1月2日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3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鲍美华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全市“托育服务”实现全覆盖》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对您的提案做了专题研究,并对近年来我委在托育体系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梳理汇总,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强化托育政策引导。2020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兴化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2020-2025)的通知》,立足我市实际,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细化工作任务,确立2025年期末发展目标,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以政策引导托导托育体系发展。
2、强化托育行业指导。2021年在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成立“兴化市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中心”,下发《关于成立“兴化市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中心”的通知》(兴卫健发[2021]85号),抽调婴幼儿保健专家,组建中心服务队伍,打造服务平台,对全市托育机构进行全方位的业务指导。
3、加强普惠托育建设。扩大普惠托育机构覆盖面,联合市教育局开展普惠托育机构申报的遴选。经省、泰州市专家组评审,昭阳中心幼儿园、戴南兴达幼儿园被评为省普惠托育机构,戴南中心幼儿园、蓝天幼儿园、翰林敦品幼儿园等十家单位被评为泰州市普惠托育机构,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安全规范的普惠托育服务。与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对接,对已备案成功的托育机构实施水电气民用价标准,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4、强化托幼资源整合。针对我市实际,加大托幼资源整合,联合市教育局召开协调会,研究决定全市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在2022年秋季学期全部增加托班服务,以大托班、混龄班的形式优先解决2-3岁婴幼儿的照护需求。截止2022年底,全市共有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各类机构共37家,覆盖7个乡镇(街道),其中31家为幼儿园托班,可供托位1910个,较2021年增加837个托位。
5、强化托育机构管理。联合住建、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托育机构疫情防控督查,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指导,严禁疫情期间线下服务等违规行为,准确掌握机构疫情防控情况,增强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意识,确保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开展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专题培训,提升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6、强化托育队伍建设。为推动我市托幼一体化发展,2022年7月,市教育局、卫健委联合举办兴化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师资培训班,课程涵盖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职业道德与心理健康教育、婴幼儿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婴幼儿意外事故的预防和急救处理等内容,提升我市托育从业人员对婴幼儿照护工作的认知和管理技能,加快托育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委在国家、省《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发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我市托育行业的发展。
1、市场对托育服务需求偏低。受经济因素影响,我市乡镇外流人口多,祖辈退休后再就业机会少,0-3岁小孩大部分由父母照顾,或交给祖辈照顾,以家庭为主的婴幼儿照护仍然是家庭第一选择。城区双职工家庭对托育服务虽有需求,但70%的家长出于对托育机构资质和安全的担心,以及缺乏公办机构,民办机构收费较高,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家长的经济压力和时间成本,这些都成为影响家长送托意愿的重要因素。
2、托育机构盈利欠稳定。社会办托育机构前期投入费用较高,除了房租,师资薪酬是最大成本。在入托年龄上,家长需求主要集中在24个月-36个月,占比72%,所以大部份婴幼儿在入园一年或半年就毕业了,流动性较大,需要不断招生。受新冠疫情影响停课,机构经营困难,员工工资难以发放,生存压力巨大,还面临复杂的退费问题,导致社会力量进入托育行业的积极性不高。
3、部门协同共促的力度不够。国家、省下发的指导意见为各地工作指明了方向,基本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但部门职责要求相对宽泛,涉及各相关部门条线的具体实施细则、办法没有制定出台,部门协同共促托育体系发展的合力未形成。
4、托位缺口较大。根据泰州市千人托位数最新统计,截至2022年底,泰州市共提供3岁以下托位13652个,千人托位数3.25个,其中靖江市提供托位4098个,千人托位数6.1个;泰兴市提供托位2482个,千人托位数2.5个;海陵区提供托位1590个,千人托位数2.9个;高新(高港)提供托位1396人,千人托位数2.9个;姜堰区提供托位2176人,千人托位数3.4个;兴化市提供托位1910个,千人托位数1.7,居泰州市末位,距离完成省、市千人托位数目标任务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今后,我们将对您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研,在“增供给、调结构、保质量”上拿出更多的举措,挖掘公办幼儿园托位潜力,发展多种形式托育服务,加强托育机构监管,提升机构服务质量,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后,感谢您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并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