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2023)第187号——关于扶持、帮助我市弱势群体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10-27 17:32 来源: 兴化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办信息员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3)第187号

 

案由:关于扶持、帮助我市弱势群体的建议                                   

提案人:桑会巧 联系电话:13852688393  组别:教育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提案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市社会弱势群体逐步形成,与该群体相关问题日益突出,构成了影响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并且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

一、我市弱势群体的范围及特征

1. “弱势群体就是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困难人群”。主要包括贫困者群体、失业者群体、残疾人群体、老年人群体及部分进城务工人员。

2.弱势群体的基本特征表现为,经济生活上的贫困性、社会政治上的低参与性与低影响力和精神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与脆弱性。

二、我市弱势群体的形成原因

1.生理性弱势群体,即残疾人。由于其自身的生理缺陷,就业困难,生活贫困。在残疾人群体中,一部分具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另一部分失去劳动能力。其中,一部分人在福利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通过各种努力,实现了就业,但是由于身体、生理的客观障碍,从事工作的技术含量和劳动强度相对较低,收入较低;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则只能依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

2.长期患病。因为长期患病,治疗和营养费用成为巨大的负担,而导致其他生活开支急剧下降,生活非常困难。

3.人口老龄化,使部分老年人群体形成一种新的生理性弱势群体。这一群体由于年龄的原因,生理上处于纯粹的衰退期,逐渐从社会中失去竞争优势,处于社会生活的弱势地位。其中,独居的高龄老人、无自理能力的老人更是成为明显的弱势群体。

三、解决我市弱势群体问题的必要性

1.弱势群体问题的日益严重,无法体现社会公正、公平原则。

必须高度重视调节社会分配不公问题。在调节过程中,要注意构筑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的制度基础和社会道德基础,使收入分配调节最终建立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效率公平的基础之上。

2.弱势群体的存在及其贫困化,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

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不断推进经济建设,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从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3.弱势群体问题如若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则势必会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

在弱势群体这一庞大的队伍中隐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隐患。现阶段外省一些地方发生弱势群体集体上访现象就是一种社会聚合行为。这种现象的不断出现,说明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事实上已经成了深化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安定、加快经济发展不容回避的问题了。

建议、办法和要求:

政府通过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协调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向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支持。本市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通过实施医疗、住房、教育、司法、就业、灾害救助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一系列专项救助,以及建立完善临时救助、社会互助等措施,在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可喜。我想另外建议两点:

1.进一步发展社区服务。

政府通过社会政策进行扶持和保护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建立社会互助网络。社区服务是针对弱势群体所提供的小型多样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体系。改革使很多“单位人”变成了“社区人”,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利益共同体。社区服务就是适应这一形势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群众自治和自我服务方式。推进社区服务,不仅可以分担政府与企业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把弱势群体的一部分社会保障问题解决在基层,扩大基层民主,缓解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而且动员社区力量,开发社区资源。

.发挥社会支持作用。

在建立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中,发挥社会力量和社会志愿者的支持作用。如鼓励创建各种民间团体,设立基金会,以及发展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保护和服务的慈善机构。慈善事业从个人的、分散的和不规范的方式向正式的、组织化的和规范化的方式转变和发展,从而使慈善事业的宣传、集资和实施工作更加合理、有效。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民政局办理。

 

2023年1月1日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答复

 

桑会巧委员:

您提出“关于扶持、帮助我市弱势群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关心、关注我市民政工作表示感谢!

近年来,我局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积极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大“一老一小”保障,努力实现社会救助对象全覆盖。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6月,在册城乡低保10177户15104人,累计发放4486.84万元;在册特困人员12159人,累计发放7330.22万元。低保边缘家庭1831人、支出型困难家庭151人。在册残疾生活补贴18749人,发放生活补贴7214.21万元;重残护理16592人,累计发放护理补贴1028.16万元。

二、主要做法

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我市逐年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2022年7月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770元/人、月;农村特困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12012元/人、年; 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参照低保标准一定系数同步提高。

落实赋予镇街救助管理权限2021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权限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简化优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确认流程,缩短救助申请办理时长。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低保等民政工作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

开展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优化简化审批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2022年不见面审批新增低保35户54人 特困23人。对管控区困难群众配送防护用品、生活物资,2022年1月,我局组织乡镇对周庄镇边城村管控区136户困难群众配送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组织人员上门送菜、油、大米、肉等生活物资,代办日常生活用品、药品等,累计配送救助物资约5.8万元。2022年5月份发放物价补贴44485人次、275.80万元;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45357人次、544.28万元。

开展专项救助工作2022年12月底在册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共计30040名困难群众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2022年全年低收入人口住院30789人次,医疗救助4404.51万元;门诊32.17万人次,医疗救助4318.52万元。教育救助低收入人口3041人次,发放295.35万元。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群体实现兜底安置。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新增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57人。

建立"四大"机制,提高社会救助能力一是构建市、镇、村三级救助管理网络,实现"三级联动",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二是提供救助信息渠道,向全社会公示社会救助电话,确保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渠道畅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三是依托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载体,强化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四是加强"救急难"信息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建设,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打通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建设慈善社工站按照“阵地整合、资金统合、服务融合、队伍综合”的工作思路,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兴好有你”慈善社工站全覆盖,所有慈善社工站均完成“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标准化建设。凝聚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公司等多方力量,探索完善“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将慈善社工站的运行纳入2022年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招标内容,由10家中标机构和3家试点单位协助运行26个乡镇(街道)慈善社工站,实现了运行实体化的建设要求。制定慈善社工站服务指导清单,涵盖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儿童福利领域、慈善救助领域、社会事务领域、社区治理服务等等,明确以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慈善救助领域作为首批服务重点,实现了服务精准化的建设要求。

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建立"物质+服务"综合帮扶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专业服务的形式,实施社会关爱援助项目。2022年我市政府投入约2300万元向养老服务公司或社会组织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6.04万余名老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探索形成“1+2+4+N”困境儿童精准排查保障“兴化模式”。成立“水乡爱心汇”慈善服务中心和护航成长公益协会。联合兴化供电公司,为全市693户困难群众室内用电线路进行免费改造,消除困难家庭室内用电安全隐患。为33名困难残疾人定制假肢、发放困难群众轮椅111个,护理床59张。为全市106户低收入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一是鼓励引导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动员社会上的爱心人士注册社会公益组织。组织街道社区排查困难家庭,及时将排查出的困难家庭、困难诉求等信息推送给社会公益组织,便于社会公益组织有针对性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二是运行泰州市兴化护航成长儿童关爱基金会。接受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困难帮扶资助捐助,凝聚社会爱心。三是大力开展“大手拉小手”监护活动,利用信息平台对服务成效全程追踪和考评,终身积分、绩效奖励,形成“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正向激励和浓厚氛围。四是加强政社互动。大力发展培育慈善组织和爱心公益协会,设置公益创投项目、建立孵化基地、未成年人保护和爱心公益项目库。广泛发动社会,与各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支持困有益助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围绕困难群体扩维增效,在全面兜底保障上下功夫。一是认真学习各类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低收入的认定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三是在扩维增效上出实招,通过前期的调研走访,找准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特别是对一些特殊、急难型的或者带有普遍性的情况进行研究,制定政策。          

                                 兴化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政协兴化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政协兴化市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3993号

联系电话:0523-83231283   电子邮箱:xhzx323128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