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3)第108号
案由:关于对预售商品房加强监管的建议
提案人:宗海燕 联系电话:13912099222 组别:教育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化市昭阳湖初级中学
提案内容:
因受疫情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多地在建商品房项目延期交付,有的甚至停工烂尾,引发多轮信访投诉,当地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我市房地产行业也不例外,我市的碧桂园星河宸院、星湾雅筑、中粮时光熙院等项目发生了低于备案价9.2折的降价销售、长时间停工等问题,开发商与购房群众冲突不断,对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维稳带来巨大压力。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买房对一个普通中国家庭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加强对预售商品房的监管,从制度上降低预售资金被挪用、楼盘烂尾等风险,让我市房地产行业平稳有序发展,让每一位购房者安心、放心,是摆在政府职能部门面前的迫切问题。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是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最近一段时间,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今年2月,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出台,明确了招标确定监管银行、合理确定监管额度、明确各方监管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首末拨付节点等举措,对预售资金的监管进行了全国统一。7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银保监会也在短短十天之内三次回应“保交楼”。加强预售资金流向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压实开发商、政府部门和银行三方的主体责任。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就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取得的全部收入,需全部存入监管账户,这是为了推动各地“保交楼”、“防烂尾”政策落实到位,从而保障每一位购房者的权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将有效维护购房者的权益,同时也将倒逼房地产行业向财务稳健、安全运行的方向转型。
二是加强对预售商品房工程进度监管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预售商品房的工程进度监管跟踪是“保交楼”、“防烂尾”的重要手段。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工程进度监管和预售资金监管结合起来,实时动态掌握预售商品房的工程进度情况,对拿地未开工或已预售拖延工程进度等现象的项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那些督促后仍不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长时间停工、有烂尾风险的楼盘,要及时拿出预案,按一楼盘一对策的原则,制定烂尾楼盘处置办法,并及时向购房群众公布相关情况,回应群众期盼,缓解群众焦虑,力争把风险程度和维稳压力降到最低。
三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商品房交易全过程进行监管。对有虚假宣传或者故意隐瞒对销售不利的因素,误导购房者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隐患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纠正,并及时公告,向公众说明情况;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依法给予处罚,尽最大可能将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初始和萌芽阶段。对群众反映企业或销售人员有欺诈、虚假宣传的举报投诉时,要认真调查,一经核实,严肃惩处,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形成高压态势,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销售。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住建局办理。
2023年1月 1日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宗海燕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具体举措如下:
一、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泰建发〔2022〕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兴化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兴住建发〔2022〕163号),新的监管办法在提高了保障标准的同时,采取了预售款项全额监管的方式,从而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更好地发挥预售监管资金的“保交楼”作用。
为确保新政落实到位,我局于2022年9月联合泰州市住建局、人行、银保监和兴化市人行,对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进行新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宣贯和检查。于2023年2月,联合兴化市人行开展了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2022年新政出台以来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按揭贷款打入监管账户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涉及的开发企业和商业银行限期整改到位,并记录检查结果。
今后我们还将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开发企业和商业银行做出相应处理。
二、加强对预售商品房工程进度监管
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保交楼、保稳定”成了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第一要务。我局也高度重视预售商品房项目的监管工作,一是落实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节点,拨付相应的预售监管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二是探索工程联动管理,我局房产科与质监、安监等工程建设过程监管的科室、部门加强联动管理,随时互通工程项目相关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停工情况,排查烂尾风险。截至目前,我市虽有延期交付问题发生,但并未出现烂尾问题项目。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相关制度,确保资金拨付与形象进度匹配。同时深入开展工程联动管理,对排查出的停工、烂尾风险项目提前介入,制定一楼一策方案,力争把房地产领域风险程度和维稳压力降到最低。
三、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一直以来,我局都联合市监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销售现场房源和价格等信息公示、广告宣传和销售行为规范性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公示信息不全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我局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也是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和立案处置工作,对经查实的虚假宣传、价外加价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今后我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行为检查,制定详尽的检查方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到位,该移交行政处罚问题线索的,及时整理移交,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