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江苏省兴化市委员会十四届第一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3)第374号
案由: 凤鸣轩电瓶车充电桩布置存在的问题
提案人姓名:叶德宏 联系电话:13961057909组别:工商组
集体提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兴化市经济开发区经二路6号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提案内容:

凤鸣轩区地处临城路东,文昌西路南,城南西路北,是一个新建小区,据小区住在南面的业主反映,电瓶车下班后需要充电,只能到北面的1号楼和2号楼下去充电(见上图),在夏天和阴雨天及雪天极不方便,加上距离也远。许多业主都不到小区充电的地方去充电,都在自家窗口下挂起电线给电瓶车充电,这样一是充电线太长不安全,二是有风时各种颜色的充电线随风飘动,影响小区的外观形象,从而影响文明城市的创建。
建议、办法和要求:
居委会和物业,要有本着为小区业主解决微实事的态度,理解小区业主充电的难处,合理利用小区前面几个楼层之间的空余地方,建几个电瓶车停放充电车棚,既解决了小区前面和中间业主的充电需求,又美化了小区的环境和解决高空充电的安全隐患。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临城街道办理。
2023年1月1日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叶德宏委员:
您好!《关于凤鸣轩小区申请安装充电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街道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的建议答复如下:
施耐庵社区凤鸣轩小区位于兴临路和城南路交界处,共9栋建筑楼,其中8号楼为养老活动中心,9号楼施耐庵社区菜场,其余1——7栋为住宅楼,建筑面积93000平方米,住户510户,交付使用346户,入住率67%,每天电瓶车出行量约450辆左右。
根据市创建办要求和规范小区电瓶车充电安全需要,目前凤鸣轩小区缺乏合法合理的充电设施,导致许多小区业主不得不将电动车放在室内或室外私拉飞线随意充电,既影响了小区环境整洁、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为了规范小区电动车充电行为、保证小区环境卫生、安全和文明创建的再进一步,更好地方便业主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经过社区和小区物业沟通协调,在凤鸣轩小区新安装5座充电棚,具体明细如下:
7#东西向35米*2.5米=87.5平方米
6#东西向18米*2.5米=45平方米
5#南北向12米*5米=60平方米
4#南北向12米*5米=60平方米
3#东西向21米*2.5米=52.5平方米
充电棚面积合计:305平方米
根据预算所需资金约20万元。目前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提交兴化交投近期组织实施。
特此答复
兴化市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