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3)第208号
案由: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果
提案人: 杨冬青 联系电话: 15952689618 组别:侨台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兴化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
提案内容:
随着“双减”政策的深入实施,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学科类培训大幅压减,野蛮生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而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受到很多家长的青睐,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课难求的现象。
然而,在市场化运营过程中,这类机构在资质、场地、师资、课程、收费、办学质量等方面暴露出众多问题,监管存在难点,亟待规范。比如有的机构“挂羊头卖狗肉”,打着素质教育的幌子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有的机构“趁火打劫”,在学科类培训市场萎靡的情况下,借口运行成本增加,漫天要价、不合理涨价,甚至圈钱跑路;有的机构擅长“读心术”,揣摩家长心思,虚假宣传招生政策,制造恐慌;有的机构选址随意,一个房间就能作为培训地点;还有些机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言语过激、打骂、侮辱性词语和不负责任现象等。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明确职责聚合力。建立完善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理顺各职能部门权责和配合协作关系,形成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多部门协同监管的治理模式。
二、建立标准树规范。加快研究制定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分类设置培训标准,严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关口,为规范治理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遵循。标准需对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名称规范、组织架构、章程制度、培训内容、开办资金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特别对培训场所、从业人员管理、预收费监管等需明确统一的底线要求,并结合各自行业特点,提出艺术、体育、科技、托育等机构的具体设置标准。
三、强化监督促发展。1.强化事前审批,建立实行“申请—初审—登记—备案—备案回执”的申办流程:由举办者向主管部门提交设立申请及初审材料;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并开展实地核验,核验通过的出具“审核通过,符合设置标准”的《申请表》;民政或市场监督部门收到申请表后方可登记注册;培训机构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提交《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主管部门收齐备案材料后及时向申请机构提供备案回执,完成机构设立流程。2.开展事中监管,要求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均安装可视系统,机构视频系统和资金专户全部接入相关的数字平台,平台自动向教育部门推送交易、余额、异动等信息,防止退费难、卷钱跑路等发生。3.严格事后监管,将规范治理校外非学科培训纳入相关的绩效考核,各部门通过网格化治理、定期检查、“双随机”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查获违规线索问题。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教育局主办,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会办。
2023年1月1 日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
杨冬青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果》的建议收悉,市“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高度重视此项建议。建议中你提出的关于明确职责聚合力、建立标准树规范、强化监督促发展等意见十分中肯,也很重要,对今后进一步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具有重要借鉴和指导意义。现就你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科技局、文体广旅局分别负责科技类、体艺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教育局作为“双减”工作牵头单位,支持引导培训机构业务转型,主动对接文体广旅和科技部门,督促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快转型申报进程。牵头召开全市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和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推进会、非学科类机构审批监管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推动校外教育培训规范发展,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截止2023年4月底,全市累计审批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37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13家,录入全国监管平台50家,纳入资金监管50家。相关工作走在泰州前列,得到了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1.从细从实,切实摸清底数。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分布广,为切实做到排查“精、准、全”,文体广旅局主动对接教育、行政审批及民政部门,初步整理出工商注册及民非机构名单。召开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部署工作会议,会后组织人员分组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今年4月,根据泰州市“双减”办工作要求,结合前期排查数据,对全市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数据稽核工作,目前已稽核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163家次。
2.强化宣传,做好审批服务。加强对《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宣传,让机构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文体广旅局严格按照省、泰州相关文件要求,梳理、公布审核登记业务流程,办事指南,材料清单,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快捷受理登记申请。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题培训会,重点讲解准入政策、申请流程。联合教育、市监组织了2场资金监管平台专题培训会,重点讲解平台开通、使用等内容。联合市红十字会、市卫健委开展急救员培训5次,培训人数185人次。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1次,培训人数30人次。
3.实施专项整治。通过数据稽核进一步摸清底数,对现有艺体类培训机构实行 ABC 分类管理,即 A 类白名单机构重点督促其纳入资金监管合规经营, B类办理流程中的机构加快审批进程, C类未办理或达不到审批标准的机构引导督促其完成现有课程后退出市场。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主管部门联合教育、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培训机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监控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即刻建立隐患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向校外培训机构发放《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督促机构负责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4.化解矛盾纠纷。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与市监、教育等部门联系,通过12345等投诉平台,重点关注投诉集中、群众不满意的机构,及时介入化解矛盾,较好做到发现在小、处置在早。去年以来,文体广旅局累计受理相关投诉87件,已办结87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感谢你对我市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教育事业!
兴化市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