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3)第080号
案由: 关于规范物业对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提案人: 周月祥 联系电话:15896004488 组别: 医卫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推进,政府加大力度对几乎城区所有的小区都进行了集中改造,尤其根据小区的规模进行了停车位的合理规划和改造,使得小区内停车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并且每个小区门口都安装了车牌识别系统,使得车辆管理得到了很好的硬件方面的支持。但随之而来的管理问题却五花八门,刚改造好,有的小区的物业就忙着来收钱,有些是按车位收,一年多少钱、有些是按车辆收,一辆车一年收多少钱,有些是按户收,每户有车的不管多少,一年收一次小区停车费,有些小区则对本小区的车辆录入门口车牌识别系统,本小区的车辆不收费,而对外来车辆进行收费等等,收费的标准是杂乱无章,随意性很大,目前大多数收费都是转入个人账户,无发票,能收就收,白天安排个人在门口,对外来车辆,车牌识别不了的,放个喇叭就让进,晚上到个十点往后,就将门口车辆识别系统的栏杆全部抬起,无人管理,小区大门完全敞开。
针对这些种种乱象,老百姓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对各小区车辆管理的对比,日益要求制定统一的、合理的标准呼声比较大。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小区的公共停车位面积是所有小区业主的公共面积,政府花钱统一改造后,是利民的好措施,而不应成为物业增加收入的渠道,建议对小区所有的车辆进行统计,统一录入门口车辆识别系统,本小区的车辆一律免费。
2.对外来车辆,办事或是走访亲友的,进则是可以进,出则统一制定收费标准,按时间收费,门口出口处张贴收费二维码,可以作为小区物业的收入,以便补贴门卫或是作为门禁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
3.目前兴化已有部分小区是这样管理的,比如时代嘉园管理有条不紊,希望相关部门认真调研,统一制定小区车辆进出管理的合理的实施办法。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发改委办理。
2023年1月3日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80号提案的答复
周月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对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关于明确泰州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 (泰价服(2018)53号文件)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汽车停放费。前期物业阶段住宅小区各类轿车地面停放费最高为80元/辆.月,地下停放费最高为50元/辆.月,下浮不限。
业主大会成立后,汽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汽车停放服务单位与业委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临时停车费。不区分访客临停还是业主临停,不区分地面、地下,临时停车实行计次收费,标准为:以24小时为计费周期,2小时内免收;超过2小时部分按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1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0元;超过24小时为下一个计费周期。
业主大会成立后,临时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汽车停放服务单位与业委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3.如果相关企业未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可向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