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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194号——建立专门学校矫治“问题少年”,助推社会治理建设
发布日期:2023-10-27 17:35 来源: 兴化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办信息员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3)第194号

 

案由:建立专门学校矫治“问题少年”,助推社会治理建设                                           

提案人:杨冬青 联系电话:15952689618 组别:侨台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兴化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                        

提案内容:

我市同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中存在有少数“问题少年”,或受不良文化影响,或因家庭教育缺失,厌学、逃学、辍学的情况时有发生,沉迷于网络,手机成瘾、玩物丧志,再加上青春期的学生思想动荡、认识朦胧、心理素质差、行为控制能力弱等,校园暴力、欺凌、寻衅滋事等情况给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带来较大的管理难题。尤其近年来,我市“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日益增多,未成年人犯罪情况逐渐严重。2022年,市检察院共起诉未成年25人,附条件不起诉29人,还有三十多人的案件暂时没审结;公安部门处理未成年人共计131人。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问题之一,未成年人所涉及的案件大多以寻衅滋事及盗窃案为主,大部分未成年人所实施盗窃犯罪均不是因为没吃没穿,而是缺乏家庭教育与关爱,其所得钱物大多用于网吧、玩游戏等。而由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对于违法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经常是抓了放、放了后越来越猖狂,变得更有恃无恐,然后又再抓,难以起到根治作用。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第45条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目前,我市在市委政法委及未保办的牵头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已成立,也在市人武部训练基地试验性的开设了一期重点边缘儿童(问题少年)拓展训练班,效果较好,但因场地、人员等等原因,2期迟迟不能开办。

加强专门教育工作和专门学校建设,对“问题少年”实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在寄宿制的集体约束中矫正不良行为是对违法犯罪和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转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一是可以使低龄违法犯罪人员不致再度流入社会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避免了抓了再放、放了再抓,其行为危害性一次比一次大的恶性循环,减少社会乱源;二是可以避免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在校学生和辍学流入社会的未成年人带坏其他无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利于净化校园环境,建立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减轻普通学校的管理负担;三是可以解决部分家长对有违法犯罪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子女难管教和无力管教的后顾之忧;四是可以使有违法犯罪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时得到正确教育引导和心理行为矫治,能免受歧视,有利于他们在良好的环境中给弹性较大的心理和性格定型,促进他们今后的健康成长和发展;五是使他们在特殊的生活环境中完成义务教育和学习职业技术,为其走上社会自食其力打下良好基础。综上,在我市建设一所高质量的专门教育学校,是形势所需、发展所迫,群众所盼。

建议、办法和要求:

1.深入全市各中小学、公安、检察机关等实地调研,切实摸准存在的问题学生、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数量。

2.投入专项资金,建设专门学校。本着节约出发,可以将已闲置的离市区较近的中小学校进行适当改建,用于建立专门学校的教学点。

3.专门学校可以归属政法部门管理,教育部门协助。学制从初一到初三。同时组建教师队伍,教师除具有一般教育资格外,还应当具有法律知识。一部分从全市各中小学校抽调部分德育、心理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另一部分可由司法系统帮教工作人员担任,还可从公安机关选派部分民警兼任。

4.加强专门学校的学生培养。要强化专门学校的课程设计,在确保义务教育、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到位的同时,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就业思想引导和职业兴趣培育,并积极与中高级职业教育院校对接,打消社会歧视和家长的疑虑。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委政法委办理。

 

2023年1月3日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杨冬青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建设专门学校挽救失足少年的建议》(第194号)收悉。该提案由市委政法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政法委等市未保委相关成员单位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专门教育等相关工作,在接到194号提案书后,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座谈、开展督查,推进本市专门教育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一、前期所做的工作

2021年初,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委员会,并实体化运行未保中心

2022年10月,我市成立了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审议相关政策文件,研究确定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分类分级管理和矫治教育等相关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指导乡镇(街道)规范建立教育矫治工作小组并有效开展帮教(矫)工作。

2023年1月,我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市委政法委牵头经多次调研与会商,制定《兴化市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准确核实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信息基础上,依托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关工委联合组织的基层派出所关爱工作站建设五有五好三年达标验收工程,全力做好乡镇(街道)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干预帮矫工作。

1月31日的新春未保工作交流会,进一步明确了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的思路,并组织开展了未保新春“大走访”活动,坚持“未保工作站、专职社工、儿童主任、儿童关爱之家以及典型四类重点儿童”五必访,推动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实。组织多轮对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督查走访,将政策方案解读到未保一线,统计汇总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名单。

3月7日,召开全市专门教育暨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会议,强化公安干警力量的发挥,全面细化排查要求,落实齐抓共管责任。

4月18日,第一次专门教育工作会议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信息进行了再摸排、再核实,并明确开发区、英武两家派出所先行先试,明确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牵头,依托未保工作站阵地,组织社区民警、司法干警、网格员、儿童主任、五老志愿者、专职社工等作为志愿者,做好定期走访帮教工作,落实好“一童一档一策一专班”,每月走访上报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情况,并根据走访情况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同时,依托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信息系统,新增预减(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信息平台,对参与帮教和帮矫的所有爱心志愿者进行记录、考评和褒奖积分。

4月28日,全市关爱工作站业务指导培训会,统筹推动关爱工作站建设与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督查,从典型案例入手,强化排查和帮教实效

5月中旬,组织六组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多轮督导,逐个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照排查名单明确各所具体帮教小组,后又多次召开相关推进会反复审核排查名单和不良行为信息。

5月19日,为解决变更儿童监护权工作方面的衔接等问题,召集市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等单位开展座谈,进一步畅通了法院与民政关于变更儿童监护权案件的后续帮扶工作衔接程序。

6月1日,为全面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保障,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举行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会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揭牌仪式,泰州市法学会领导致,刘汉梅常委为未保法律咨询专家代表颁发聘书。

6月20日,确定初步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名单243名。目前正在录入预减系统平台,进行闭环管理。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

1.学校本身的问题。专门学校源于工读学校,因社会面认知偏见、家长不愿接收、生源减少等诸多原因,许多工读学校曾出现过长时间有校无生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大幅度减少。虽然在2012年修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将“工读学校”改名为“专门学校”并沿用至今,专门学校数量有所恢复,但目前全省也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座。

2.资质问题。专门学校需要申请办学资质,涉及师资的引进、学生的学籍注册管理等工作,需要教育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常态化办班机制。在当前专门学校建设条件尚未完全具备的情况下,针对现实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需要,借鉴我市第一期青少年拓展训练班的经验,建议先行常态化运行办班机制,市委政法委和市未保办也一直在积极准备第二期青少年拓展训练班相关事宜。

2.争取泰州市级层面支持。目前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2020〕9号)提出“设区市根据需要可设置一所专门学校或依托职业院校开设专门班级”,市委政法委也多次在省、市领导调研、督查中汇报建立专门学校的必要性并建议在泰州市级层面先行建立专门学校,后期工作中,我委将继续加强向泰州市的汇报和建议。

3.外出学习经验。针对目前省内南京市已有一所、徐州市试点建设一所的情况,建议组织相关部门赴两地学习相关建设和办学经验,减少盲目试错环节,积累经验,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

 

 中共兴化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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