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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027号——关于引导在外发展的乡贤积极回乡创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24-09-04 10:55 来源: 兴化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办信息员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4)第027

 

案由:关于引导在外发展的乡贤积极回乡创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提案人: 沈德刚 联系电话: 13914944666 组别: 经济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昆山市周市镇金茂路699号                                

提案内容:

兴化市作为农业大市,改革开放以来,不仅在农业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民营经济也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兴化市的人才外流现象也日益突出,许多有才华、有能力的乡贤选择到外地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些在外地取得成功的兴化人,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更怀着一颗回报家乡的赤子之心。引导乡贤回乡创业,不仅可以为家乡注入新的活力和机遇,更能带动家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然而,当前引导在外发展的乡贤回乡创业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一是信息不对称,许多乡贤对家乡的经济发展状况、投资环境以及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信息了解不足,导致他们缺乏回乡创业的信心和动力。二是配套服务不够完善,如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存在短板,增加了回乡创业的难度和风险。三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虽然政府出台了一些鼓励回乡创业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限制和不足。

建议、办法和要求:

1) 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在当前的信息化社会,信息交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建立一个专为在外乡贤服务的交流平台,不仅有助于乡贤们了解家乡的最新动态,还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分享经验、互通有无的平台。政府应积极引导并投入资源,确保该平台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除了发布经济、政策信息外,还可以设立在线咨询窗口,解答乡贤们关心的问题。

2) 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基石。针对兴化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加大投入,特别是在交通、通讯、水电等方面。此外,金融服务的完善也是必不可少的。金融机构应为回乡创业的乡贤提供专门的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满足他们在资金方面的需求。在人才引进方面,政府应设立专项基金,鼓励优秀人才参与家乡建设。

3) 优化政策支持体系

政策是引导乡贤回乡创业的关键。政府应全面梳理现有政策,对于那些不利于乡贤回乡创业的规定进行修改或废除。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政策,如税收优惠、用地优惠等。政策的制定应注重实际效果,确保乡贤能够真正从中受益。此外,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也十分重要,确保乡贤们能够全面了解并利用好这些政策。

4)培育创业创新文化

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支撑。政府应着力培育创业创新文化,鼓励乡贤们大胆尝试、勇于创新。通过举办创业论坛、创业大赛等活动,不仅可以激发乡贤们的创业热情,还可以吸引更多的外部资源关注兴化市。同时,邀请成功企业家分享他们的经验和故事,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5) 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估

为了确保引导在外发展的乡贤回乡创业发展的工作取得实效,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工作。该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同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对于表现优秀的乡贤和项目,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发现并给予解决。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兴化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委组织部主办,市人社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办。

 

20241月8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次会议第027号提案的答复

 

沈德刚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引导在外发展的乡贤积极回乡创业发展的几点思考”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于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乡贤人才是兴化对外联系沟通的宝贵资源,也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去年我市召开首届兴化发展论坛,邀请海内外200多名乡贤回乡,共叙乡情、共谋发展,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于乡贤人才的高度重视。关于支持乡贤积极回乡创业发展,我市已制定了多项政策举措。

一是人才政策支持。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了“人才强企”“科技人才68条”“人才集聚六条”“人才集聚双六条”等政策,实施了一系列惠才惠企措施,对于乡贤回乡创业发展给予了一定优惠,对来兴回兴创业的高层次乡贤人才,提供最长36个月的贷款利息全额补贴,给予为期三年每年10-50万元的薪酬补贴。对申报入选泰州市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的,资助额度50-500万元,入选泰州金凤凰计划的,最高给予 1 亿元资金支持。对于创办企业获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领军企业、获批“三站三中心”、承接重大科研项目等一系列科技创新的,分别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二是创业政策支持。对于回乡创业的乡贤人才提供创业孵化补助,进驻市级以上孵化基地给予5-140万元经费支持。对于初创期内的乡贤人才,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和初始创业补贴,缓解初创企业压力。创办企业正常运转,并能够带动本地就业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5人以上每人补贴2000元。对于兴化籍刚毕业的大学生回乡创业的,可以申报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最高可享受12万元创业补贴。

三是配套服务支持。对于回乡创业的乡贤人才,我市同步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服务措施。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可以享受相应标准的购房券和生活租房补贴,同时我市新建了高标准的市级人才公寓,初创期未购房的乡贤创业者可申请入住。在金融支持方面,建立“人才投+人才保+人才贷”相互补充的多元融资体系,入选泰州市级以上人才项目的,通过基金投资加入股的方式予以支持,同时可以低利率申请人才贷款,降低融资成本。此外,我市以及重点园区也同步制定了一系列惠才惠企政策,在保障创业人才子女入学、就医体检、交通旅游等方面落实了相关举措,力争为回乡创业乡贤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

 

                                     兴化市委组织部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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