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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021号——建议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
发布日期:2024-09-04 10:50 来源: 兴化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办信息员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4)第021

 

案由:   建议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                                            

提案人: 蒋北娟 联系电话:15722816357 组别: 法制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兴化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提案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踏上新征程,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关键之一是要多措并举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以制度化形式确保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和可持续性,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激发市场活力,切实想企业之所想、想企业之将想、想企业之未想,将具体措施落实到营商环境法治化的每个层级和部门的行动上。

经与我市优化服务企业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我市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地性质及用地需求,完善相关土地征收手续,厂房改扩建问题;二是相关证照的办理、天然气、水、电等基本生产资源的成本问题;三是招工难、融资难、人才留住难等问题;四是政策知晓度、企业重组、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总的来说,企业面临的困难均有从法治的角度给予分析和服务的方面,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思路和法律保障,让问题的解决在法治的轨道上逐步推进,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

建议、办法和要求:

1.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诉求二维码平台”,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及时了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情况,接收企业涉法诉求,企业扫码即可向平台反映相关法治需求或投诉举报。平台24小时内分析研判,分流处置企业单位的法治诉求,并建立健全受理、转办、督办、反馈闭环机制。

聚焦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把好合法性审查“程序关”,推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筑牢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防火墙,从源头防止权力“任性”。

2.推动涉企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合规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发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指导、风险点提示、公共法律服务等事项清单,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合法经营。

3.在我市国企、私企、协会、商会、产业链重点企业、上市“种子企业”建立直通联系点,建立“产业链+政法服务专员”机制,从政法单位选派若干名领导干部担任“政法服务专员”,并为产业链配备法律服务专班,凝聚法治队伍合力,为企业提供“移动式”“组团式”服务。

4.组建维权服务团、公证服务团、调解服务团、综合政策服务团等4个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提供权益保障服务、涉法涉诉信访等法律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帮助企业查找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法律意见建议。

5.加强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法律服务,探索建立市级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题活动、开展产业链生态培优行动、开展网红经济“春风护航”行动、实施服务企业效能提升工程。

审查意见:

请市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司法局主办,发改委会办。

 

20241月7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的答复

 

蒋北娟委员:

您的提案我们已经收到,首先感谢您指出我市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以及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视。关于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打造护企宝智慧平台,多渠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打造诉求服务平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加快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提升,推动企业涉法服务诉求快速有效解决,兴化法院研发设计护企宝微信服务平台。该平台是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宗旨的智能化网络服务平台,功能涵盖了普法宣传、线上答疑、合同审查、纠纷化解、法治体检、法律法规学习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司法需求,配合高标准建设的司法护企团队,为企业提供成本最低、办事最快、效果最好的司法服务。企业通过注册登陆护企宝服务平台,能够及时了解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实施情况,回应解决企业涉法诉求,快速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

2.建立闭环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提升为企服务水平,打通反映营商环境问题梗阻202312月,市营商办出台了《兴化市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闭环处理实施办法》,系统构建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交办处理-反馈汇总的闭环管理机制。聚焦市场主体关心的涉法涉诉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以及惠企政策等热点问题,依托营商环境热线电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网址:www.xinghua.gov.cn)12345热线、我的兴化民生互动平台、兴化市民论坛等渠道反映营商环境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相关问题线索交办12重点部门核查处理,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保障新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

1.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工作。通过定期矛盾排查,着眼纠纷源头预防上,及时排查化解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推动纠纷关口前移。

2.加强工业园区调解组织建设。聚焦行业特点,在螃蟹上市等时间节点在交易市场、园区办开通简易维权调解绿色通道,实行分级处理、分档定赔机制,即简易纠纷当场受理、快速化解;疑难复杂涉企纠纷集体会商,攻坚化解。配合推进司法部《商事调解条例》立法进程建立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员名册

3.提升涉企纠纷调解专业化水平。规范律师参与商事领域纠纷调解,推动各律所设立专、精、特、新的商事调解工作室,提升涉企矛盾纠纷调解针对性、有效性和时效性。

目前,全市已新设13个工业园区调委会、5个企业调委会、2个行业性新业态调委会,成功调处涉企矛盾纠纷402件,协议涉及金额2577.47万元。

三、建立专业基础法治团队,深化法治体检工作

1.开展法治宣讲。充分发挥法服队伍专业优势,通过举办法治讲堂、座谈研讨、以案释法等形式,向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宣讲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宣讲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结合我市园区企业需求和产业特点,在戴南高新区举办主题为《新形势下企业合规管理法律实务》的讲座,在经济开发区举办主题为《企业应收账款清收的法律问题》的讲座,助力辖区企业提高合规意识,推动合规体系建立和落地,实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加大对法治体检及其成效的宣传,主动邀请主流媒体关注、报道,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的作用,使广大民营企业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法治体检活动。

2.防范法律风险。工信局、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协会等组织加强联系配合,了解企业意愿和实际需要,为有需要的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向全市近1000家企业发放法治体检意见征询函,征求企业法治体检意向清单,根据企业意愿和实际需要,组织法律服务团队通过上门走访、现场咨询、线上答疑等方式,帮助企业查找、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深入分析症结原因,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团队针对蟹农与经销商多年来交易凭证不统一、信息不完善、交易证据难认定的难题,为市场经营户量身研发收货单,为中小蟹农精准设计了简洁实用、便于操作的水产品购销单,有效避免交易纷争。

3.完善公司治理。结合法治体检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消除法律风险,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与兴化市不锈钢行业协会、铸造协会合作,以协会会员微信群为平台,举办线上法律讲堂,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法律服务,已累计推送普法文章800余期。

目前,已走访民营企业539家,梳理企业法律需求158条,法治体检开出解决良方”426份,出具180余份法律意见,解决痛点、堵点问题120多条,参与调处涉企矛盾纠纷165起,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近360万元,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600余份,解决企业合同、用工、融资等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

四、落实“‘三张清单’+合规指导机制,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优化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照苏州3.0版、4.0版,根据法律立改废进行动态调整,在原有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扩容升级,形成三张清单”2.0版,原有清单基础上,不予处罚事项调整为316项,从轻处罚事项调整为210项,减轻处罚事项调整为46项,共计572项。

2.打造兴化“1+4”行政合规指导服务中心、分中心。在开发区率先打造健康食品产业合规指导服务分中心,明确服务队伍、工作职责、服务流程、合规清单,先行试点,探索我市合规指导可复制经验路径,逐步推动不锈钢产业、精密铸造产业、河蟹产业合规指导服务分中心实体化运行。

3.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落实《泰州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考核评价办法》组织编制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和检查计划,对检查事项实施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有效解决多头执法、以罚代管、逐利执法、过度处罚等问题。印发《兴化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布《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向社会公布26家行政执法部门问题线索受理方式,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收集问题线索。

4.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调研。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与政府部门围绕行政审批提速、资源要素保障、城市环境优化、市场法治护航、作风效能提升等方面,深入交流,交换意见,共商发展良策,进一步开门纳谏,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5.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对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三张清单’+合规指导机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涉企行政检查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察工作。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管理和保存,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基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通报并推动整改。伽力森”“顶能科技等企业设立法治观察点,选聘企业家代表为法治观察员,在企业一线观察、反映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落地情况。

五、实施“1+4+2+N”工程,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1.制定《兴化市合法性审查强基赋能提质工作方案》。兴化市政府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兴化市合法性审查强基赋能提质工作方案》,以政府办名义全文发布,明确实施合法性审查“1+4+2+N”强基赋能提质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市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2.制定《兴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管理机制,2024年初,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兴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45号),《管理办法》共十六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申报、审核、公布及管理进行规定,2024年上半年我市已制定印发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该《办法》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发布以后,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

3.创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123456合法性审查机制“1”是赋予合法性审查一票否决权,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集体审议;“2”是要求两个必须,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必须经两名以上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集体审议;“3”是重点做好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审查;“4”是将四类重大决策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分别是: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合同、重大执法决定;“5”是将决策主体是否准确、决策权限是否适当、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决策条件是否成熟作为合法性审查是否通过的基准;“6”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要做到六清楚,即报审材料清单清楚、审查流程清楚、审查要点清楚、反馈机制清楚、报签程序清楚、跟踪评估清楚。

 

                                     兴化市司法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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