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4)第002号
案由:关心关爱合并村后留任的村主要干部,让他们乐享晚年
提案人:王 锋 联系电话:13852892605 组别:农业农村组
第一附议人:赵 杰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营镇
提案内容:
自2001年合并村以来,至今已经二十多个年头,当时对合并村后不再担任村干部的同志均进行了一账算清,并且对照省市相关文件在他们到龄后按规定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充分体现了省市委对村干部关心和爱护。目前他们当中很多同志已经去世,健在的也仅剩当年的三分之一左右正在安享晚年。合并村后留任的村干部2006年我市出台政策可以缴最高五倍的农保,现在到龄退职领到手的也就500-600元/月左右, 2012年市出台文件,村干部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到龄的村干部领到手的也就1200-1300元/月左右,与单位部门退休的在编人员待遇(每月5000-6000元左右)悬殊巨大。近年来,很多村干部,尤其是合并村后继续留任的村干部,特别是在近3-5内已到龄退职的村支部书记,多次到镇组织科、市委组织部、信访局反映生活待遇太低,不如低保五保,强烈要求乡镇增发生活补贴以颐养天年。为此,我们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解释和劝导,但收效甚微,甚至有串联集访的态势。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让各个乡镇能够规范操作,我们建议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能够在省及我市《关于做好离任村干部工作的意见》(兴组〔2009〕17号)等相关文件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关意见,对合并村后留任的村干部,主要是合并村后仍担任村“三大员”连续10年以上的同志,规范生活补助标准,由各乡镇参照执行。这对于稳定现任村干部队伍,调动现任村支书(主任、结报员)工作积极性,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信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非常必要,也非常迫切。
审查意见:
请市委组织部研究办理。
2024年1月7日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答复
王 锋委员:
你好!“关于关心关爱合并村留任的村主要干部,让他们乐享晚年”提案已转交我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任村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等文件执行,一方面,在规范离任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认真执行离任村干部补贴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正常离任村干部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要求各乡镇对离任村干部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程序审批上报,避免发生少报、漏报的现象,确保“精准发放、不漏一人”。对担任村“三大员”职务十年以下以及担任村非“三大员”职务时间较长、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组织乡镇和村根据财力状况给予适当救助。另一方面,在优化离任村干部保障方面。将村干部全面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由市财政、乡镇财政和村、个人共同负担。重点关注生活困难或年老体弱的离任村干部,对一些符合条件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任村干部,按规定程序为他们申请临时生活救助,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帮助他们摆脱困难,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
据了解,我市保险缴纳标准与泰州其他市(区)待遇标准相近,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协同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在其他方面做好离任村干部关心关爱工作。一是强化离任村干部队伍激励关爱措施。适时将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连续任职或累计任职较长、正常离任、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列入党内关怀对象,开展党内帮扶工作。及时向离任村干部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始终将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二是加大对离任村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力度。乡镇和村是做好离任村干部工作的主体,充分调动离任村干部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结合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多形式设立政策宣传、敬老助残等相关岗位,帮助提高其政治荣誉感。三是多渠道帮助离任村干部增加收入。帮助离任村干部家庭发展生产,是解决他们生活困难的根本途径,对有一技之长、身体健康的离任村干部及其子女,努力帮助他们寻找就业、致富门路,鼓励他们创业就业、发展生产致富。市委组织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技术、资金和项目等方面进行扶持,例如帮助离任村干部及其子女参加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为他们就业、增收创造条件。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