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2024)第031号——关于“用好管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9-04 11:01 来源: 兴化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作者: 兴化市政协办信息员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4)第031

 

 

案由:关于“用好管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的建议

提案人: 叶建军  联系电话:15952696315 组别: 法制组          

第一附议人       第二附议人        第三附议人        

集体提案         召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兴化市纪委监委机关                           

提案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一定数额的补贴,从而减轻他们缴费负担、增加其社会保险参保意愿和水平。补贴对象分别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50%给予补贴。社保补贴是利民惠民的再就业帮助措施,既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创业和就业积极性,有效提高就业率,又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多的创新和活力。

2021年3月,兴化市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试行)》,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笔者与兄弟市(区)进行了解,发现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补贴力度有待加大。2022,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492人,除中央和省市配套资金外,本级配套资金300万元。而同期,靖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人数为16000人,本级配套资金9000万元;泰兴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4000人,本级配套资金4000万元;姜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6700人,本级配套资金5888万元;海陵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9000人,本级配套资金1854万元。二是可能存在廉政风险。各镇街、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审核不平衡,部分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欠缺,容易出现截留挪用、虚假申报、冒领骗保的廉政风险点。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是扩大政策宣传。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力量,采取专题宣讲、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宣传栏、电子屏、发放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象及条件、标准及期限申领流程等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推动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确保普惠性、精准性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引导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注重将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扩面征缴的新增长点,创新改进服务模式和手段,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例。建议市财政部门加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力度,将政策规定的全部人群纳入补贴范围,将社保补贴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使优惠政策真正能全覆盖惠及灵活就业群体。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就业情况的调查核实,按要求做好公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社保补贴的现象发生。定期组织人员对社保补贴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2021年以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检查补贴的申请和拨付程序、人员范围、补贴标准等,杜绝超范围、超标准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符合“退出”情形的,应及时注销补贴资格。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社保补贴,并追回全部补贴。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人社局办理。

 

20241月8

 

 

 

 

 

 

 

 

 

 

 

 

 

 

 

附件: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31号提案的答复

 

叶建军委员:

您好!我局在收到你“关于“用好管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的建议”的政协提案后,局领导非常重视,专门组织相关科室、单位进行了认真梳理,仔细分析,现将答复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实施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管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根据《关于印发〈兴化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兴人社发〔202131号)的文件要求,2021年至2023年我市共发放5299.1076万元,发放12073人次,惠及我市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2021年发放人数2173人,资金拨付493.6184万元;2022年发放人数4492人,资金拨付2068.2628万元;2023年发放人数5408人,资金拨付2737.2264万元。

二、具体工作举措

(一)加大政策宣传。依托镇、村公共就业服务力量,采取专题宣讲、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宣传栏、电子屏、发放政策宣传材料等形式,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象及条件、标准及期限、申领流程等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推动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确保普惠性、精准性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二)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支持引导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将社保补贴政策全部落实到位,让优惠政策真正能全覆盖惠及我市灵活就业群体,与财政部门紧密配合,确保我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动态管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运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系统,定期批量退出不符合享受社保补贴人员,三年来共退出1388人次。其中: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退出639人次;2022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退出669人次;2023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退出80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工作建议

(一)建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力争用2至3年时间,打造一批示范引领性的基层就业服务网点,为基层提供高效、高质量的公共就业服务。

(二)打造优质服务队伍。兴化市人社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开展练兵比武,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水平,满足基层广大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服务需求。

(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市纪委的工作指导下,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自查自纠工作,若有弄虚作假、骗取社保补贴的现象一经现,立即停止其补贴资格各乡镇(街道)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已自行清理退出214人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灵活就业情况的调查核实,积极配合市纪检部门对社保补贴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2021年以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就业困难人员符合“退出”情形的,应及时注销补贴资格。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社保补贴,并追回全部补贴。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612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政协兴化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政协兴化市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3993号

联系电话:0523-83231283   电子邮箱:xhzx323128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