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2)第324号
案由:优化生育鼓励政策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提案人:徐旭东
提案内容:
根据兴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1128204人,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25344人,下降10.0%,年平均下降1.05%。2020年全年出生12137人,死亡14797人,人口出生率7.9‰,死亡率9.7‰,人口自然增长率-1.8‰。2019年全年出生11474人,死亡13631人,人口出生率7.4‰,死亡率8.8‰,人口自然增长率-1.4‰。短期内人口减少对社会没有太大影响,但是长时间会导致人口结构变化,带来更多老龄化问题。其中人口外流和人口负增长是人口减少的主要原因,这会在未来造成兴化市场劳动力缺失,经济发展缺乏新生力量,将阻碍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不利于兴化的长远发展。人口外流由多种原因导致,需要从多方面长期发展才能解决。而人口负增长只需要提高人口出生率就可以直接解决问题。
目前尽管开放二孩、三孩政策,但是人口出生率并未显著提高,主要还是由于人们表示不愿生。导致人们不愿生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二是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三是抚养压力越来越大。工作压力主要基于兴化工资普遍偏低,很多行业还是以劳动力为主,工资低、工作量大;部分个体经营户、自由职业者需自己承担社保、医保等方面带来的经济压力。生活压力主要是物价升高、房价升高,无形中增加了许多开销,其中兴化婚姻嫁娶费用成本也在增高,不仅影响结婚率,更影响生育率。抚养压力是因为孩子生出来,但是没人帮助带孩子,很多养了一胎的,一胎的抚养还是问题,无心再养二胎;另外抚养孩子最重要的是教育问题,高教育成本带来更多生活压力。
建议、办法和要求:
1.给予产假、育儿假、男方陪产假等假期保障。目前,浙江省针对二胎、三胎额外奖励30天的产假。山东省产假直接增加60天。建议延长产假。
2.给予现金补助、税收返还等经济补贴。四川攀枝花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建议适当给予补助。
3.完善托幼服务体系。建议开展社区托幼服务,考虑将0至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构建0至3岁婴幼儿照料和支持服务体系,细化发展社区托幼服务的政策。
4.提高生育补贴。目前生育险报销包含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建议提高生育险报销金额。
5.为女性提供更多就业支持。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产后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针对产后育幼女性提供的工作,应减少工作时间,建议每天6小时工作制,给女性更多照顾孩子的时间。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卫健委主办,人社局会办。
2022年1月9日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24号提案的答复
徐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优化生育鼓励政策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委及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对您的提案做了专题研究,并对中央《决定》发布以来,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梳理汇总,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转发了中央《决定》学习提纲,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真正领会《决定》精神。通过各类媒体、社会宣传窗口广泛宣传,增强群众政策知晓率。印发《优化生育政策重要文件资料汇编》800本,将中央《决定》和《人口计生法》《省条例》等修改内容传达到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和衔接工作。开展县、乡、村三级计生专线工作人员专题培训,为全面三孩政策的实施奠定较好的工作基础。
2、开展相关文件清理。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文件清理,共清理废止7份涉及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规范性文件,其中2份市委办公室发文,1份纪委、财政、计生联合发文,4 份原人口计生委发文。
3、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主动与市法院协调沟通,出具《关于终止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案件执行的申请》,对涉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诉讼案件予以结案、撤回,或由法院终结执行,对被诉至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撤出失信人员名单,妥善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问题。
4、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省委[2022]8号文件,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5、建立托育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各类机构共20家,17家已在国家托育机构信息系统注册,昭阳中心幼儿园、蓝天幼儿园、泰州福臻教育有限公司、兴达幼儿园、唯斯顿幼儿园完成备案,备案率25%。其中营利性机构7家,非营利性机构13家;公办公营3家,民办17家;幼儿园延办托班15家,个人举办5家;自有场所6家,租赁场所14家,共提供托位1073个,服务形式均为全日托。
6、精准落实惠民政策。市人社局积极应对疫情的持续影响,2021年陆续出台了《兴化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开发防疫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扩大惠企利民政策覆盖范围,强力推进落地落实,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最大力度地稳岗就业创业,减少失业,保障全市就业形势稳定。2021年发放普惠性稳岗返还528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94万元、2372人次,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9万元、79人次。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40万元、333人次。
7、促进女性就业平等。市人社局与妇联举办“三八”就业专场招聘,推进月嫂、育婴师、美容美发、家政服务业等女性从业人员较多的免费职业培训,尽可能面向女性求职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创业项目指导,努力营造更多女性走向职场的良好就业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虽然我们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发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时代、新的要求,仍存在政策体系不健全、部门协同合力不够、托位供给不足、重点群体就业援助不够等问题,今后,我们将对您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研,拿出更多的举措,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繁荣繁华梦水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1、完善生育保险相关制度。协调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继续做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工作,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待遇。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参加职戈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2、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住建、教育、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共识,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推进“双减”取得实效,减轻家长相应负担;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3、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优化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产科资源配置,改善服务条件,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化门诊建设,补齐生育相关公共服务短板。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提供生育咨询指导和生育力评估服务,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孕产女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稳定在低位水平。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促进早筛早诊早治,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4、发展多种形式托育服务。会同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出台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奖补政策,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居住人群密集的区域开办托育机构,为群众提供质量有保障、收费合理、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支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利用现有场地新建、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为员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在满足本单位员工托育服务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对社会开放。
5、继续实行计生奖扶制度。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特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计生特殊家庭作为重点关注群体,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推进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生育政策及人口均衡发展问题的关注,并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0号